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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那兔》完工

鋼琴聲的簡單伴奏下,駱墨在三十秒打歌環節的最後,把張學友的那部分給唱完了。

“【如果這就是愛,

在轉身就該勇敢留下來,

就算受傷,就算流淚,

都是生命裡溫柔灌溉。】”

最後一個字唱完,他雙手在鋼琴上彈了一個和聲,然後就立馬收工。

一個音都不多彈,一個字都不多唱。

直接戛然而止,讓人意猶未盡。

三首歌的串燒,三種不同的風格。

又好聽,又陌生,又難受。

反正先把期待值給拉滿了再說。

不就是欠歌嘛,債多不壓身,先把工作室的名號給打響了再說。

而實際上,第四首串燒歌曲,就是同樣要運用到大量的鋼琴伴奏的經典情歌——《童話》!

“下期再釣。”駱墨在心中道。

他在鋼琴前起身,一扭頭,就看到了魏冉那殺人般的目光。

駱墨一直覺得胃哥看著就像是個好好先生,沒想到他兇起來,還真有點像是村裡的中華田園犬。

被駱墨這樣一搞心態,即將上場打歌的魏冉,整個人都有點懵。

用音樂釣他胃口,可以說是屢試不爽。

優質音樂那該死的甜美,他經不住誘惑的。

至於坐在另一個角落裡的孫奕,看著自信得體,一臉從容的駱墨,眼裡流露出了羨慕的神色。

他倒不是羨慕駱墨的氣質與帥氣,好吧,這也有一點點羨慕。

他主要羨慕的是,駱墨居然有著如此之多的高質量存貨!

先前說過,孫奕被前公司坑怕了之後,現在一直都是無公司的狀態。

一個沒落了的新人王,可搶不到什麼優質的詞曲資源,再加上他個人又不擅長創作,哪怕柯銘個人很欣賞他的唱功,他想要靠《情歌王》翻紅,難度也是地獄級的。

對他而言,最辛苦的是,他曾經的那些火過的歌曲,他也沒有資格和權力唱了,因為版權都在公司手裡,不在他這個歌手手上。

他如果在公開場合唱了,那就會被告上法庭,還要給錢。

因此,孫奕的處境無比尷尬。

第一期表演,他是第七名,也就是說,他只有10點【王權分】,下一期基本上是要第一個上臺表演了,這就一下子更劣勢了。

他看著走回沙發的駱墨,腦海中若有所思。

曾經的新人王,已經徹底被歲月磨平了稜角。

現在的他,已經窮途末路了。

另一邊,《情歌王》的總導演柯銘有點蒙圈。

他一直是做歌唱類綜藝的,說出了你可能不信,這位總導演,曾經還出過個人單曲。

當然,最終以撲街收場。

他是有一定的音樂水平的,而且可能比專業評審團裡的某幾個只知道博人眼球的沙雕玩意,要強上一些。

他聽得出來,駱墨剛剛唱的三首串燒歌曲,雖然每一首都只有幾句,但串聯地很好,而且單獨拎出來聽的話,都很抓耳,質量都是極高的。

最主要的是,他偷瞄了一眼魏冉的表情。

胃哥是什麼性格,娛樂圈裡很多人都是心知肚明的,要不然這個外號也不會如此響亮。

至於魏冉的專業能力,柯銘肯定是信得過的。

從他那“猙獰”如中華田園犬的表情可以看出,這三首歌不俗。

這讓柯銘的腦子裡開始環繞起了駱墨先前的話語,最終只留下兩個字,於心頭如夢魘:“買它!”

“節目還沒播出,現在買這首歌的冠名權,給它取名為《情歌王》,應該價格會更便宜些。”柯銘已經開始在心中打起了算盤。

他和寧丹不同,雖然都是習慣於搞大製作,從不小打小鬧,但寧丹更多的時候是憑藉自己精準的直覺,柯銘則很少感情用事。

如果是潤姐的話,現在已經拉著駱墨去小房間了。

直接把合同籤掉,把歌的冠名權買下來。

“從今以後,這首歌就叫《情歌王》了!”

但是,柯銘卻還在掙扎與糾結,最終決定還是再看看吧。

“怪不得寧丹跟我說,這小子身上有股說不清的魔力。我一開始還以為他是為了綜藝效果,故意開玩笑的。但沒想到……我還是上頭了。”柯銘在心中對自己道。

他決定等會私底下去和駱墨聊聊,順便問一問他第二期的選曲問題,看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