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由,因為只要有人出錢,他就殺人。
當然,他也不需要討價還價,因為他殺一個人的價錢,一直以來都是殺手中要價最高的,請他殺人的人,也從來就沒有人懷疑過他能力是否與他的要價對等,他殺的人,和該拿的錢,絕對物有所值。
殺人的方法有很多種,每一種他都會,也很精通,但他只喜歡用一種方法殺人。
那種最安全,最直接,最利索的殺人方法,讓他每次殺完人後,總能全身而退,不留下一絲蛛絲馬跡。
他做任何事都很仔細,也很認真,殺人也是,每一步,每一個細節,他都會很認真,很細心的計劃,所以六年來,他每次都總是能是一次次出色的完成任務,從來沒有失敗過,甚至一次都沒掛過彩,如果不是他的細心,只怕他早就趟在了哪一塊墓地,而不是出現在這了。
他殺人的武器是一把槍,長長的槍,黑黑的槍,專業或不專業的人士們都認識那把槍,知道它叫狙擊步槍。
他殺人從來都是隻開一槍,一槍斃命,從未失手,這一點也從來沒有人懷疑過他,因為六年來被他殺的一百八十七個人中,還沒有過能在他一槍命中後心髒還能跳動的人。據說他不管是用手槍還是自動步槍,槍法也都有這麼準,這麼狠。
他有個習慣,多年來一直不變的習慣,就是殺人他從不開槍打頭,他只打人的心臟。
當子彈射進那顆鮮活的心臟,在它將痛感透過神經傳輸到大腦前,它就會停止跳動,而那顆沒有生命力的大腦,也總能在體會到那痛苦前的一剎那,就會隨著心臟的*而停止工作。不少業內人都戲言說,如果有一天他們要被殺的話,他們都喜歡那個開槍的人是聶殘,因為只有他的槍,才可以將人不受半點折磨的遠離這個世界。
然而人性都是卑劣的,這個世界沒有不怕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