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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審他們倆,帶這種重案的他跑不了。

您怎麼判斷誰帶著案子呢?

這個就不足以為外人道了,不過可以告訴你,這樣的人,他——掛相。不要說兩個沒什麼經驗的小子了,就是積年的老犯,他也掛相。

黑社會團伙主犯孫某,從勞改農場外逃一年,在北京站口準備和同夥接頭的時候,落入老尹之手。

當時孫的形象是:

衣著破爛,渾身長癩,穿一雙爛得不能再爛的破皮鞋。問話時裝聾作啞,神態遲鈍,緩慢,說話少而慢,還神經質地嘰咕眼。多名民警訊問,該人都不講幾句話……

倒是有幾分像《天下無賊》裡下了車的黎叔。

這有哪點兒能讓人想起那個叱吒風雲、跺跺腳一個市就亂顫的黑道大哥呢?幾個年輕民警都傾向認為這是個精神病人,痴呆。的確,孫有相當的反審訊功底,心理素質絕對的好,偽裝得也不錯(後來孫某承認為了裝得像,專門找個痴呆觀察過一個星期)。

老尹(當時是所長,正的副的沒問)不這麼看,理由呢?

他說:“掛相。”

穿拖鞋拿了二等功 (下)(2)

掛相不是證據,但老尹總覺得這小子身上有問題,只是不能確定。

這種時候,就是警察和案犯鬥智的時候了。

老尹說把他放那兒,晾著,觀察,看能不能找出破綻來。

於是,警察們就各忙各的去了,把個孫某放在那兒,一個小警察有一搭無一搭地問話。

其實,這中間老尹已經看出些問題:此人表面痴呆,偶爾一瞥,卻目光陰冷,帶出了一種對民警的仇視。

不過,這還不足夠,精神病人仇恨民警也沒準麼。

那就磨吧,看誰磨得過誰。

到了晚上,孫某不理那問話的小警察東拉西扯,忽然慢吞吞地說出了一句話:“我又沒有犯罪……”

話音剛落,就看見老尹和幾個警察笑嘻嘻地看過來了——不傻麼,挺懂行啊。

漏了。

怎麼回事兒?

原來,孫某在說話前有個細微的動作,他看了一眼牆上的鐘。

尹說實際上他早就注意到孫某偷偷看好幾次鍾了,就等他說出點兒什麼來呢。

警察拘審嫌疑人是有時間限制的,警察著急,案犯更著急,他看鐘就是琢磨呢——都過點兒了啊,這警察怎麼不放我呢?我也沒什麼破綻啊。

他沒想到第一次偷偷看鐘之後,老尹叫人把他拉到幾個科東轉西轉的指認,那邊早有小警察把鍾給撥了。

於是,看著過點兒的鐘,孫某心裡這一個罵——這幫警察也太不職業了,把時間忘了吧?說白了,案犯也是人,他也委屈啊:我扛到點兒都沒招,我容易麼我,你們怎麼還不放我啊?他也急啊。看看對面那小警察,若有所悟:哦,小同志,沒經驗啊。得,我給他提個醒吧—— “我又沒有犯罪……”

沒犯罪,你拘審時間到了得放人啊,小同志。

人沒有不犯錯誤的,警察對案犯的優勢就是哪怕你一直小心,犯一個錯兒就夠了。

尹在日記中寫道:“此人一句話暴露了熟悉我公安工作的特點,決非精神病人。”

剩下的事兒就簡單了,在老尹冷不防的一擊之下,黎叔,不對,孫某一時忘了自己的偽裝,眼神驟轉清明,動作也一下利落起來,等他明白過來再往下蹲,得,都看著呢,還怎麼繼續裝啊。

繼續攻心。不掌握你情況能過了點兒還扣著你麼?別裝了。

黑道也有黑道的風範呢,到了這地步,孫某這樣以大哥自詡的人物,再回去裝傻充愣,一沒效果,二也沒風度了……

審完,老尹說把鍾撥回去吧,還沒到時間呢。

所以,這倆小子的案子,也就是個時間問題。當然,他這麼痛快地招了,省了老尹很多麻煩。

張林、楊鋼城綁架殺人案,是當時公安部重點督辦的特大刑事案件。

當時老尹還不知道他們是這個案子,聽到“叔叔,我殺人了”,老尹心裡一驚,動作上卻絲毫沒表現出來,他反而放慢了節奏,慢慢地繞著這小子轉了兩圈,嘴裡不緊不慢地說道:啊,你,殺人了……

老尹不信他殺人了麼?

哪裡,看他那眼神,那動作,這肯定是真的。

那老尹在幹什麼?

他在上下觀察這小子呢。剛才進來的時候光顧那倆廣西人販子了,連搜身都沒作,這殺人犯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