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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良心過意不去
張志傑離開陸家那棟大得能殺死人的別墅的時候,他沒想過會因為這一頓不理想的晚餐就此讓人相中,而被扶上枝頭變成了傳說中的鳳凰。
他只是感覺愧疚,覺得對不起林蔭,他第一次覺得自已卑鄙,竟然腳踩兩隻船。
他想對老天大喊:我本性不是這樣的!
他很後悔去吃那碗麵,因為他吃了那碗麵後,真的有了兩隻船!雖然他明白,是自已貪心,與面無關!
這一刻,他突然發瘋的想林蔭,他對不起她,他答應了好好愛她一輩子絕不變心的,可是才來廣城幾天,他就已經變成了如此模樣!
是什麼改變了他?又是什麼使他變得如此快?他竟然學會了裝模作樣學會了演戲?
斷送一生憔悴,只需一個夜晚。
這是一個被金錢腐朽得牆壁隨時會倒塌的年代。
沒有人有能力改變它,它卻能隨時扭曲人們的心靈與魂魄!
懷著這種內疚他給她打電話。
“林蔭,你在做什麼?”
“剛忙完工作,好不容易坐下來呢,累死了啊!”
“我,我想你了啊!”
“是不是真的啊?別騙小姑娘開心啊。”
“是真的,好想好想!好想好想和你在一起,陪你去看天上的星星,陪你伶聽林間的鳥語,踏遍萬水千山,走遍海角天涯,讓每個日子都串連成我們最美好的回憶!”
“壞蛋,你想把我弄哭嗎?”
“不是,我真的好想你!”
“我也是!”
()
“你別在列車上做了好嗎?”
“我不做你養我啊?”
“嗯!”
“你養得起我嗎?我要吃很多的!”
“不怕,我用糠餵你,吃再多也花不了幾個錢!”
“你當我是豬啊!”
“你是我的小豬啊!”
“哼,油嘴滑舌,今晚上哪去了?”
“沒,沒上哪去了!”
“看,聲音都抖了,做賊心虛了吧,快,老實交待!”
“真的沒做什麼,在街上溜達了會!”
“一個人?”
“是啊!”
“鬼才信你呢!”
“你不信你就別在列車上做了啊,天天守著我。”
“那你等著吧!”
“……”
張志傑結束通話電話後,心裡鬆了一口氣卻又提起了另一口氣,兩個聲音就叫了起來,很快就激烈的交戰。
萬一她真的來了怎麼辦呢?
來就來了,多一雙筷子而已!反正我愛她,我養著她我願意!
可是陸娜呢?
嗯,這個,那個!
你說啊,別吱吱唔唔的。
那隻能分手了啊!
你捨得?她這麼漂亮又多金?我認為你該和林蔭分手。
不,這怎麼可以!
你要是想爬得更高你就必須這樣做!
不——
你不想出人頭地光宗耀祖了!
我想啊!
()好看的txt電子書
那你就和林蔭分手啊,和陸娜結婚啊!他爺爺雖然退了下來,但是隻要說句話,其麻讓你少奮鬥二十年。他爸爸更是了不得,身在其位,只要得到他的肯定,比你溜鬚拍馬有用多了。
我知道,可是讓我放棄我愛的人,這樣我會痛苦一輩子的!
這點痛苦相對於你一輩子的榮華富貴來說應該不算什麼吧。
你不是我你怎麼知道。
我就是你,我是另一個你。
不,我真的做不到。
你想想這個社會上許多成功的人,都是踏著兄弟與愛人的屍體走上去的,人家都能,你為什麼不能。
我沒有那麼殘忍!
那你剛剛在餐桌上為什麼極力討好人家!
我,我,我只是。
編啊?編個像樣一點的理由。
編不出來,我確實是在討好人家,渴望得到一點施捨。
那你就別在這麼虛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