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小衝等人不得不讚張志傑是天才,竟然把這塊紙貼在迷彩軍服偏黑色的部份上,而且還是褲檔的位置,原大頭再精也不會想到這個地方的。這,又是一個不安常理出牌的傢伙。
“那火柴呢?”小衝等人趕緊問。
“呵呵,火柴你們一定猜不到在哪!”張志傑說話間便脫下了一隻鞋子,然後把鞋子反過來讓他們看。
褲子底部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塊髒漆漆的口香糖在上面,也不知張志傑什麼時候不小心踩到的。
“沒有啊?”眾人奇怪的道。
“拜託!把那塊口香糖拿下來吧,髒死了!”華弟不忍心的樣子。
“呵呵,華哥,你也是天才啊,和我一樣的天才!你知道當時原大頭檢查我這鞋子的時候說什麼嗎?他說的是和你一模一樣的話!”張志傑說著果然把那髒得已經有些發黑的口香糖拿了下來,然後卻一點也不嫌髒的擠弄著口香糖。
“老天,你就別再弄了,髒死了!還能吃嗎?”雙喜有點噁心的說。
“嘿嘿,我不弄,你們就鑽木去吧你們!”張志傑說著竟然在口香糖裡擠吧擠吧擠出了一根小棍子,沒錯,那是一根火柴。
“OH!!!賣瓜!”眾人驚叫一聲沒暈厥當場算堅強!這怪物,這樣的辦法只能是他才能想得出來。
有了火種那就有了火,有火得有魚才能填飽肚子!火在手裡,魚在水裡,小衝等人沒什麼好擔心的。
捉魚雖然不是小衝的強項,卻是雙喜最拿手的!從小在山裡長大的他,上山下河哪樣都是好手!所以,他只讓小衝等人站在岸上為他吆喝不讓他們腰疼,他自已一個人鑽到了水裡,潛吧潛吧潛了很久,小衝等人以為他沉到海底去了,正準備下水的時候,卻見他浮了起來,雙手捧著一條雙掌大的魚。
“***真狠,幹嘛不捧條鯊魚上來!”小衝戲謔道。
“我想的,只是沒遇著,遇著我它只有逃的份!”雙喜棒著魚笑得那牙就像藍天六必治的代言人一樣。
原大頭此時正好整似暇的看著《買斷半條命》,新兵捉去考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