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與老百姓私下流傳的山西黑磚窯的景況不相上下。在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你們竟敢黑惡到如此程度,老子就不信鬥不過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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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選票箱裡,比的是權錢輕重;施政臺上,較的是手段高低。賣身奴隸,朝不慮夕,磚窯煤洞偏僻角落不難找見;噬血饕餮,趾高氣揚,樓堂院室輝煌處所總可顯形。遭暗算,鐵蹄下咬牙暫蜷縮;圖報復,法網外策劃逞兇殘。
陶海的鬥法,首先是夢想透過村民管理委員會選舉進行“奪權”。
村委會的選舉實行全體村民直接投票已經好些年了。鄉政府看來對這件事情也很重視,派出了工作組下來指導監督。然而,由於宣傳陣地和工具掌握在那班人的手裡,公開的輿論對他們一邊倒,而且從選舉的結果來說,無論怎樣都不可能將老班子十個人整個地一窩端掉,人們今後還要在他們的影子下生存生活,傳統上思想分散而不會抱成團的農民膽小怕事,儘管想起那些人乾的事情就害怕得心裡發抖,但各顧各自目前利益的人仍然不少,所以陶海並沒有取得明顯的優勢。第一次投票,在一千零二十三張選票中,陶海只有五百一十二票,比對方的四百九十張多出一點點。因為都沒有超過半數,選舉無效。第二次投票,對方追上了陶海,可是,統計總的票數的時候,卻發現多出了幾十張選票,只好整個作廢。
第三次投票之前,村裡的政治空氣十分緊張。有一天,有上百名來歷不明的青年男子坐著數十輛轎車開進村裡,身上時隱時顯地露出各種兇器,逢人就詢問對選舉的看法,聽說準備投原班人馬的票便信口鼓勵,否則便眼露兇光進行威脅,營造出了一種恐怖的氣氛。村委會幾個負責人在他們經營的私家廠子裡擺開了酒席,請來了市裡的廚師和跑堂,好煙好酒大魚大肉,把所有的村民邀去大吃大喝,許以許多好處,有些人連老婆孩子全家老少都被請了去。他們的家屬親戚,則在夜晚拎著尼龍編織袋,把大把的現鈔往選民的家裡送。那班人根據關係遠近分析了票情,至親鐵桿、中間派和冤家對頭區別對待。他們收買的物件,主要是一些與雙方關係均不很緊密的“動搖派”。送上了錢後,就把人家的身份證和委託書拿了過去,領取選票後由他們代為填寫,或者拿出印製好的仿選票,上面有安排的候選人名單,讓村民照樣畫葫蘆,每張選票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至於陶海陣營中有願意倒戈“棄暗投明”的,每張選票竟出到了好幾萬元;各個居民組的組長則被單獨請到市裡的大賓館特殊招待,分別發放了紅包,交代了回去動員說服群眾拉選票的任務。而陶海和他的幾個參加競選的鐵哥們,則被放了暗哨或安了尾巴,走到哪裡甚至坐在家中都被人監視著。陶海輾轉得到訊息,原村委會的那幾個候選人,每人出十萬到六十萬元不等的競選費,合計達到二百多萬!所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盯著村子裡現有的幾千萬元徵地款,剩下的大片土地被劃為了開發區,將來更多的收進款額形形色色的權位好處以及工程建設專案所牽涉到的壟斷承包和材料供應帶來的利潤,他們丟擲這麼大的“投資”不說是一本萬利最少也是物有所值,預期當選後的收益遠大於墊支的成本的。在這樣強大的攻勢之下,不願賄選、沒有準備賄選、同時也沒有那麼雄厚資金社會實力、靠一個人的拳腳更打不開局勢的陶海一方明顯處於劣勢。
選舉的結果不言而喻,原班人馬獲勝。
陶海他們不服,向上級舉報,皆以“送錢的人不承認是接受指令,沒有抓獲被選舉人直接參加賄選的證據”而被置之不理。也有領導實話實說:“賄選的法律界限不好劃清,行為界定不具體,對當事人缺乏明確的處罰規定,充其量認為無效而已,所以咱北京市從來就沒有判定過賄選的案例。既然處分不了人,重新再選一次無非也是老湯泡剩湯圓端出來的還是舊貨,跳不出這個結果,還不如順杆子將就著承認了罷。反正這已是普遍的現象,沒什麼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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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不亮西方亮,陶海競選失敗,毫不氣餒,轉而想到告狀。
陶海手中本來持有一張告狀的王牌,那是一個偶然遇到的叫李沙的孩子。
李沙是外地人,初中輟學後,被別人騙來這裡的黑磚窯打工。他和工友們相處得很好,工友中有一箇中年漢子比一般人能吃能幹,人們叫他“土山”。土山不愛說話,但跟李沙的關係還算不錯,他們偶爾聊聊天。李沙漸漸得知,土山童年時父母相繼去世,被寄養在別人家。數年間,他換了一個又一個家庭。大約十五六歲時,當時的寄養人把他趕出門,他只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