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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1部分

正文 第0899章 彩綾指點

只是,在做這件事之前,梁遠還有一件事要做。不把這件事先做了,梁遠打算要做的這件事也是做不成的。

“彩綾,你先回到你姐姐的丹田中,盡最大努力收斂你身上的威壓。”梁遠先是對彩綾吩咐道。

雖然梁遠不是彩綾的主人,但在梁遠和丫頭這裡卻是想來都是如此的。不管誰身上的成器,對方也都是同樣可以支使的。這也是兩人對各自身上的成器最核心的指令。

別看彩綾是認丫頭為主的,但丫頭預設的規定中第一條就是:梁遠的指令同丫頭的指令同樣有效。如果兩人的指令有衝突的情況下,以梁遠的指令為準!

丫頭就是這麼給彩綾定的規矩!

不只是彩綾,丫頭身長所有擁有器靈的存在,收到的都是丫頭同樣的指令,而且還是最基本最核心最不可違反的指令。

梁遠這邊也是一樣的,甚至於更徹底。梁遠這邊給所有器靈立下的規矩中第一條就是:丫頭的話永遠高於梁遠的話!

兩個主人都這麼發話了,這些器靈當然是只能執行了,而且還得是不折不扣地執行。

當然了,這種執行也只能是在大道法則規則之下的執行,並不可能違反大道法則這個大框架。

比如說,儘管梁遠和丫頭都規定了對方比更高的優先權,但在實際操作中,也只能是部分做到罷了,並不能完全落實的。大道法則限制之下,就算是梁遠和丫頭擁有法則退讓的效果也不行。

比如。就拿老靈來說,丫頭可以跟老李哥說。老靈你去幫我煉什麼什麼丹,這沒問題。但是。拋去煉丹所需要的靈藥先不說,老靈煉丹所需要消耗的功力則必須是從梁遠身上來抽取!

原因無它,因為在大道法則之下,梁遠才是老靈的主人。所以,老靈幹活的時候,有任何功力上的消耗,只能從梁遠這個主人身上抽取,而不能從丫頭身上吸收。這就是大道法則給器靈立下的核心規矩,不可違背。

就算是用神元石來頂替梁遠的消耗。那也得由梁遠來出神元石,而不能由別人來出。

具體的說,就是老靈在煉丹或者煉器的時候,因為梁遠的修為還不足以提供老靈的消耗,所以只能用消耗神精石、神氣石和神元石來代替梁遠的功力輸出。

但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老靈所消耗的神元石,也只能是由梁遠交到老靈手上的才行。如果說丫頭想要把神元石直接交給老靈,如果沒有梁遠的事先許可,大道法則之下。老靈根本就沒有辦法接受!就是想要收到神器的空間中都收不進去!

或者是梁遠許可老靈直接接收丫頭的神元石;或者是丫頭先將神元石交到梁遠的手上,再由梁遠交給老靈,中間過一遍手。總之,就是直接從丫頭的手上拿就不行!

不管什麼。必須也只能從主人身上獲取,或者是得到主人的許可才可以接受別人的亦或是搶別人得東西,這也是大道法則對於認主器靈的核心約束力之一。連梁遠的法則退讓效果都沒能令大道法則在這一點上有絲毫的退讓。可見大道法則在這一點上監管得有多嚴格,有多看重!

這一點上。別說是老靈了,就算是彩綾都不能突破這個底線。彩綾可以吸收外界的靈氣補充己用。這不假,但也只能是吸收外界無主的處於自由狀態下的靈氣。

一旦某些靈氣是在某個修練者的神識控制之下,那麼,彩綾就不能擅自吸收了。除非是丫頭給了許可權,經過丫頭許可,或者是乾脆就在丫頭的指揮之下,彩綾才能去跟別人爭搶有主的靈氣。

所以說,誰是誰的主人,誰是誰的神器,在大道法則之下,那可是清晰無比,界限分明的。梁遠和丫頭給自己的器靈設定的優先權,那也只不過是在不違背大道法則對器靈要求之下的優先權而已。一旦同大道法則的規則有了衝突,梁遠和丫頭的這種私下規定,對於一眾器靈來說是沒有任何約束力的。

再比如說,就算是丫頭給了梁遠比丫頭還高的優先權,可是如果梁遠讓凝神弓去攻擊丫頭,凝神弓會不會去做?

器靈可以空寂自己的主人麼?當然不可以了。在這個時候,丫頭私下裡給凝神弓立的規矩,就完全不好用了。大道法則之下,凝神弓無論如何也是無法攻擊自己的主人的。

當然了,這些衝突都是極特殊的情況下。大部分時候,有了梁遠和丫頭的這種私下的約定,兩人都是可以互相支使對方的器靈的。

這時候,梁遠直接吩咐彩綾,也是一個道理。

“對了,丫頭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