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的心靈。
災難使人們頓悟了生命的珍貴!
我們先祖在傳統孝道中倡導珍重生命的教育,在21世紀初年的中華大地開始變成現實。雖然我們承受著巨大的傷痛,但是,我們卻接受了一次亙古未有的尊重生命、以人為本的深刻教育。
我們期盼在推行現代孝道教育的同時,能夠培育出一大批“生命衛士”!
(三)孝道必須情理相融
傳統孝道具有情理相融的特點,這表現為兩個方面:其一,是指人的理性與感情的融合;其二,是指“法理”與“人情”的融合。
理性與情感結合。孝道教育中的情理相融,可以有效抵制社會功利思想對人們道德的侵蝕作用。功利心往往會泯滅人的善良天性,儒家提出了“慎終追遠,民德歸厚”①的主張,以求孝道教育能夠克服功利心的干擾,養護人性的理智與情感。當代史學家錢穆指出“慎終”和“追遠”都是禮制,是古代先賢追念祖先功德的理性認識,儒家其所以要倡導這種禮制更有其深意在:“儒家不提倡宗教信仰,亦不主張死後有靈魂之存在,然極重喪祭之禮”②,因為這種禮儀能夠表達人們對於死和生的一種純真感情,體現孔子所倡導的仁心與仁道。錢穆認為,孔門經常用孝道教育來“導達人類之仁心”。這種喪祭之禮,對死者不可能有實利可得,對於生者也不可能獲得任何酬報,這種禮儀活動有可能“超於功利計較之外”。如果對死者尚有懷念的仁心,可以推想,對於生人當然就更不會違背仁德了,充分肯定了儒家孝道教育注重培育人類仁德情感的旨意(至於今人借喪葬擺闊、散佈迷信思想等,則與原始儒家的初衷大相徑庭)。事實上,情感是人性的重要體現。儒家極端重視真情實感的教育作用,這是儒家教育獲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宋代著名儒家學者、教育家陸九淵,曾經為喪祭禮制賦詩道:“墟墓興哀宗廟欽,斯人千古不磨心。”意思是說,人們面對埋葬先人的墳墓所湧動的深沉哀痛,以及在宗廟中所表現的對先祖真誠的崇敬之情,這是人類最為珍貴的、綿延千古不曾泯滅的良心啊!
《論語·為政》篇記載:“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孔子告誡弟子子游說,沒有對父母一片敬愛之心,與人養犬馬又有什麼區別呀?表明供養只是功利的,敬愛才是情義的,而情義無價!儒家倡導的孝道,具有情與理相融的特點,有助於使兒童儘早地理解愛,學會愛。在一定程度上能抑制功利主義對人的侵蝕,淨化人們的心靈。
根據孝道情理相融的特點,自古以來,有識之士都重視發揮其“傳遞愛”的作用,倡導推己及人,喚醒民眾內心骨肉深情的天性,致使民心歸於厚道,將愛心從家庭內部傳遞到整個社會,使社會風氣充滿溫馨。1935年上海聯華影業公司拍攝了電影《天倫》,透過一個家庭悲歡離合的故事,提倡將一己、一家的愛推廣及於全人類。由著名音樂家黃自譜曲的主題歌——《天倫歌》,謳歌了中國古代聖賢所推崇的大同博愛思想。歌中唱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捨己為人無薄厚。浩浩江水,靄靄白雲,莊嚴宇宙亙古存。大同博愛,共享天倫。”弘揚了傳統孝道由個人親情達於大同博愛、實現人類共享天倫之樂的美好理想。這首歌曲,曾經感動過幾代學子,昭顯了傳統孝道思想情理相融的感人魅力。
法理與人情結合。《論語》記載,“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①意思是說,子女侍奉父母,一旦發現父母有過失,應當委婉地勸諫,把自己的意見表達清楚,如果父母不聽,還應當照常恭敬,不要違逆,等待機會再勸諫,雖然如此操勞憂心,也不要對父母有所怨恨。孔子的這段教誨,是孝道中法理與人情相相容的一則典型。父母有過失,按照法理當立即處置。做子女的,應當遵從法理,不要使父母觸犯法規,所以負有勸諫的義務。但是,倫理關係,不同於法理關係,做子女的不是直接的執法人員,他們與父母還有親情在,因此,採取的方式就不同於執法那般強硬,而應委婉,且有耐心,既不要使父母犯法,又不要傷害人倫感情,使自己陷於不孝,故而,需要“又敬不違,勞而不怨”,這就是孝道中法理與人情相融的體現。這種做法,往往能夠使犯有錯誤的父母心服口服,起到僅用法理收不到的效果,而且,有助於社會的和諧發展。回想奉行“階級鬥爭”為綱的歷史時期,曾經發生過多少子女與父母決裂的慘痛事例,使整個社會陷入“情感危機”,人們備受“人性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