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捕撈的技術在這個時代,還不是徹底的成熟。相比後世2004年的遠洋捕撈巔峰的8385萬噸來說,還微不足道,但是在這個時代已經非常龐大了。
畢竟遠洋捕撈有諸多限制。
首先是漁船上的成本投入更大,遠洋捕撈的漁船起碼得有個1000噸的排水量,才能經得起一定的風浪。
所以需要資金密集才能將遠洋捕撈發展起來。這個時代各國的近海漁業資源都還比較豐富,所以遠洋捕撈的動力不大。
中華民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之前,就在大力發展近海捕撈,以補充糧食消耗。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則是集中資金,開始進軍遠洋捕撈行業,拖網船的噸位普遍超過了5000噸。
實際上中華民國這個時候的造船能力遠比資料顯示的更恐怖,中華民國每年有大量的造船能力是拿去製造漁船的。而漁船是不計入商船製造噸位的,一般被人忽略。但是中華民國的漁船製造卻不同其他國家,中華民國的遠洋漁船製造因為集中了密集資金,每年的漁船製造噸位已經非常龐大,何況造出來的遠洋漁船普遍都是5000噸級的。
再則遠洋捕撈遠離海岸線,定位、魚群探測方面在這個時代還沒有衛星,聲吶探測方面的技術是有了,但是還未投入民用,屬於中華民國的秘密軍用技術。
另外遠洋捕撈需要的人員也比較多,一艘拖網船,普遍要配備個120人。圍網船每艘則需要30人左右,屬於勞動密集型產業。
中華民國的人工成本方面的優勢以前是比較大的,不過隨著工資的不斷的上漲,成本已經佔到了20%,而且人工成本還在持續上升。
當然,人工成本並不是問題。中華民國的漁船工人,可以去捕撈經濟價值比較高的遠洋漁產,而那些價值比較低的,可以交給那些經濟殖民地的工人去做,那些經濟殖民地的人工成本超級低,人工方面的運營成本甚至只有5%。
不過遠洋捕撈為中華民國提供了大量就業,並不是都分包給那些經濟殖民地,只是將價值比較低的漁產交給經濟殖民地去捕撈。例如智利漁場公海地區的竹莢魚,主要就是捕撈來做魚粉,也賣給經濟殖民地的人吃。這種魚後世是賣給非洲人吃的。
至於導航方面,只能用這個時代的手段,衛星導航是不用想了。魚群探測,主要就是下網。實際上一樣可以捕撈。
如今中華民國的漁產捕撈,已經非常可觀了。
湖泊、江河的年捕撈量為400萬噸,屬於非常剋制的捕撈,每年休漁期一般都是半年,有些地方只允許捕撈三個月。更多的淡水魚則是靠養殖獲取。儘管400萬噸看上去不少,實際上此時的中華民國版圖已經非常大了,比後世的中國大上一倍,儘管淡水魚不如南方多,但是新開拓出來的外東北卻是有大量的漁產,還有巴爾克什湖、裡海這些地方。所以這個捕撈量非常剋制。
而近海捕撈量則是700萬噸,和制定的上限指標800萬噸已經很接近了。之所以定位800萬噸的最高上限,主要是後世中國近海捕撈承受能力就是800萬噸,而這個時候越南、北朝鮮的近海都算是中華民國的近海,而暹羅灣、印尼近海也成為中華民國的近海捕撈範圍,800萬噸的捕撈指標還是比較保守的,但是這樣能讓中華民國的近海捕撈持續發展,加上中華民國的汙染型產業大量轉移到經濟殖民地,海洋汙染情況比較輕微。
由於庫頁島爭奪戰的勝利,在東北海近海區域,又增加了300萬噸的捕撈指標,規定捕撈指標已經達到了1100萬噸。
中華民國的漁產捕撈量在1919年達到了1700萬噸的總量,比後世的中國還要多,而且不似後世的中國那樣大量出口優質漁產給其他國家享有。中華民國捕撈的高階漁產基本上都是本民族消費掉了,就算是賣到歐美更有利潤,也是在國內更低價賣給老百姓想用。
而且這個時候中華民國的人口只有5億人,人均能享有的漁產就非常可觀了,人均享有34公斤。
而這些漁產中,低階漁產出口到經濟殖民地去了。而那些高階、中級漁產則是本國享有,那些經濟殖民地捕撈的高階漁產,則是出口到了中華民國。
漁產成為了中華民國最廉價的蛋白質獲取方式,普通老百姓都能大量享有,特別是沿海省份,供應量遠高於平均值。
大量的魚罐頭則銷往中部、西部省份,還有很多低階漁產,被製作成魚粉出口到北方、西部作為畜牧業的精飼料。
為了消化掉如此之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