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忙去打110報警。這地方這些天都臭,看來就是這個原因。”
“這是一起殺人碎屍案。”黃容霞想。出完現場後,她把屍首帶回去了。很快,屍檢報告出來了:死者為男性,40歲左右,短髮,身高約1·67米,少須,面部左顴骨有一肉痣,頭部左側有致命的砍傷,被害時間在15天左右,也就是“4·17”案發生前後。
郝志明和黃容霞在發案地附近走訪群眾,又組織召開中心區各派出所分管刑偵工作領導的會議,報告案情,尋找屍源,尋找槍。工作開展起來後,情況源源不斷地傳來,但有價值的不多。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打黑除惡(12)
當晚,郝志明沒有回家,值班。這時,他接了一個電話,正準備去向黃容霞講時,看到她來了。“容霞,叉路口派出所小馬報告,有一個姓黃的男子在近期失蹤。”郝志明說話有些激動。黃容霞聽了後立即發話:“這個男子的基本情況怎樣?”“年齡30歲,短髮,身高1·75米,圓臉,失蹤時間是兩個月前。”
黃容霞覺得失蹤時間並不等於死亡時間,身高與屍檢報告有一定差別,屍檢報告也不是絕對正確:“這個失蹤的男子臉上有肉痣沒有?”她得到“沒有”的回答後,看著郝志明:“從特徵上看,這個失蹤的男子不像是死者。但為防萬一,你還是去調查一下。”
郝志明去了,調查後回來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