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正在審呢。”
王書記罵道:“王八蛋!差點兒讓我損失5萬元人民幣!”
案子就這樣破了。那枚化學手章,是李子向摩托車上的鑰匙墜兒。在他取斧頭殺人時,燕如蘭把它從鑰匙上扯了下來,含到了嘴裡。這讓公安局審訊李子向時,少花了許多力氣。
但死者燕如蘭顯靈指引破案的事,實在不好解釋。有人說是李子向殺人時讓李喜娃兒發現了,李喜娃兒不想落個揭發同族人的名聲,就用此特殊辦法幫助公安局破案。可是喜娃兒堅決否認,說那幾天他根本沒在家,到廣州跑金圓券去了,並拿出火車票和住宿票作證。
人們說:“喜娃兒,那你是活見鬼了。活見鬼不死也要害場大病的,你怎麼好好的呀?”
喜娃兒說:“我咋好好的呀?我不是住醫院差點兒死了嗎?”
人們想想也是,幾天前他為寶石的事跟喜海打官司時,確實害了一場大病,還開了刀(見《喜娃盜寶》)。
後記
拙作《古村妖物志》出版了。它其實有3個名字,第一次我叫它《怪屯記異》,第二次我叫它《百年靈異》。選題策劃晉壁東靈機一動,又改成了《古村妖物志》。出版社比我聰明,這一改,就雅俗共賞了。編輯認為,書名就是個衣服外套,不管沿用哪個名字,都有其中的道理。我很感謝他們。
看完《古村妖物志》,你一定會認為作者是一個滿腦子封建迷信的人。你錯了,筆者其實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無神論者。他不信鬼神,不信一切虛無的東西。他承認有地外生命存在,卻不相信UFO。因為既然外星人智慧到能駕UFO來到地球,那為什麼又愚蠢到至今不與地球人交往溝通?他認為世界上沒有上帝,只有自然法則。自然法則是誰制定的?許多偉大的科學家為終極的真理迷茫,最後又回到非科學的迷信裡,承認自然法則是上帝制訂的,從而以自己的權威,發展了無數的上帝的信徒。其實,自然法則就是一種哲學存在,它沒人制訂,它就是終極真理,不可詰問,也無法探究。就像1+1=2,你說,一加一為什麼會等於二?是誰規定的一加一非要等於二?是上帝嗎?不是,它是法則,自然法則,沒人可以制訂,也沒人可以改變。它無色無味,無體無形,無輕無重,無際無涯;它滋生萬物,又控制萬物,就像老子說的:無生有,有生萬物。他是無,但卻是萬物永珍之母。
那麼,你為什要寫《古村妖物志》?你為什麼要寫這些神神鬼鬼的神秘事件?你不是在宣揚封建迷信嗎?
我寫這些靈異事件,是因為我痴迷於這些事件裡蘊藏的美感和意蘊。世界上,哪個人不知道幾個神鬼故事呢?哪個人不曾津津樂道地講過神鬼故事呢?人們樂於講,樂於聽,甚至樂於信。為什麼?因為這些故事能帶給人們刺激,帶給人們享受。它是民間口頭文學的重要形式之一,但它又是民間封建迷信的重要傳播載體。我想借助這個載體,把裡邊的美感和意蘊剝露出來,昇華為藝術。因為加入了靈異的質素,這種藝術的感染力是很特別的,我在寫作時深深感覺到了,我相信讀者在閱讀時也一定會感覺到。
那麼,你寫這些事件都是真的嗎?
我只能回答說不知道。這些事件都是幾十年來聽身邊的人講的,他們有的言之鑿鑿,是親眼所見,親身所歷;也有人說是聽別人講的,一傳十十傳百而已。有一點,這幾十個靈異故事中,沒有一件是筆者親歷的。我一生中唯一親歷的靈異事件是鬼附身:我的父親是國民黨軍官,解放後非正常死亡。後來村上不斷有人患病,病中哭喊我的名字。人們都說是我父親的鬼魂附身了,把我叫到病人身旁。病人或拉拉我的手,或睜眼看我一眼,即安然睡去,醒後一無所知。每次喊我,我都很反感,因為我不信鬼神,我只認為他們是精神錯亂。
但肯定也有些事件是真的。但絕不是鬼神所為,只是現代科學無法解釋而已。我認為這些事件就是靈異,是科學與迷信之間的空白地帶。這可能是科學的另一級階梯,我們看見了,但卻無法攀登上去。我想把它記下來,留給後人,來考驗和啟發他們的智慧;有一天他們或許會踏上這道階梯,使人類的文明又向前跨出一大步。這是我寫《古村妖物志》的另一個初衷。
2012年10月16日南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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