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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偵查實驗過程及結論:1993年9月20日0點10分至0點45分,劉**(男,45歲,國家幹部)在火龍城被殺害,依照現場痕跡與推斷,為罪犯從一樓後牆處爬攀至二樓,透過空調口進入作案。為確認該推斷,我們進行了現場實驗。

實驗於1993年9月21日晚12點10分開始進行,由吳*在火龍城進行。

一、實驗人情況:吳*,武警總隊消防支隊一中隊戰士,身高1。78米,體重67公斤。受過攀登訓練。

二、實驗情況:共試驗兩次。第一次,吳穿武警配發的軍用膠鞋,從火龍城後牆攀登至二樓一號包房,耗時三分鐘;固定空調並移開空調進入房間,耗時十七分鐘;(這個過程居然和八戒推斷的完全一樣,不過小吳用的不是棍子,而是鐵絲上系橡皮繩)進入房間停留五分鐘後,離開房間並把空調復位,耗時十分鐘;下到一樓,耗時一分鐘。總共時長為三十六分鐘。第二次,吳穿普通皮鞋,從火龍城後牆攀登至二樓一號包房,耗時七分鐘;固定空調並移開空調進入房間,耗時二十一分鐘;進入房間停留五分鐘後,離開房間並把空調復位,耗時十四分鐘;下到一樓,耗時三十秒。總共時長為四十七分三十秒。

實驗結果:罪犯透過後牆進入火龍城一號包房行兇並順利離開,是完全可行的。但按照時間上來推斷,無法在最後見到被害人與發現被害人屍體的時間段內完成。我們對實驗結果進行了記錄,並照了相。

偵查員:……簽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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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個偵查實驗的過程中,鍾大隊都沒有吭聲。他在實驗開始三分鐘時,自顧自地翻到地上,再如小剛看到的又爬回沙發上趴著。到小吳進入房間後,又再次翻到地上。這個程式他在兩次實驗中,也重複了兩次。

何隊在一旁拿支筆,一路記錄著,並不時用相機拍照。

我和表哥、建雄也都沒吭聲。建雄哥打著哈欠,看到鍾大隊翻身摔地上時,時不時地露出鄙夷的冷笑,中途還出去了十幾分鍾。到實驗結束,黑貓和小吳上來,背後居然跟著劉司令。我便問:“你怎麼也來了?”

劉司令說:“建雄哥安排我在下面給黑貓幫手啊!”

黑貓便笑笑,走我旁邊低聲說:“他是真的在幫手啊,還準備在下面當人梯,把小吳給肩上來。”

我便也笑笑。

一直沒吭聲的鐘大隊就起來了,站得筆直地回頭看著劉科趴過的和最後橫屍的地板,沉默了幾分鐘,然後扭頭對著何隊、黑貓說:“一個問題,兩個可能性。”

然後才掏出煙來,劉司令忙上前給點上,鍾大隊繼續道:“問題是作案人上咱有個誤區,因為李小軍的緣故,我們始終認為是一個人,有沒有可能是兩個甚至兩個以上的罪犯呢?但這個假設又有一點經不起推敲,如果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他們進入現場的時間無法因為有兩個人而加快,反而會有所延誤。”

鍾大隊說到這,把手裡的煙狠狠抽了幾口,他是老煙槍,手裡煙沒停過,剛才那一個多小時憋著,估計也夠嗆的。

鍾大隊又繼續道:“兩個可能是,首先,假設兇手是一個人作案,進入現場後,把軍刺固定在地上,然後扶起劉科,背朝下放下去,劉科的體重作用到軍刺上,加上兇器那麼鋒利,完全可以直接刺穿劉科,甚至力氣大點的,只需要一隻手便可以把瘦小的劉科扶起來翻下去,另一隻手還可以捂住劉科的嘴,不讓他發出聲響來。第二個可能是假設兇手是兩人以上,這個過程便更加容易,一個人用手固定軍刺,另一個人翻下劉科,整個過程便完成了。”

說完,鍾大隊看著何隊和黑貓。黑貓自顧自地點頭,何隊沉默著,半晌,何隊走到沙發邊,伸出自己的左腳到軍刺刺穿劉科的位置,往上做了一個插上軍刺的手勢,再騰出雙手在沙發上騰空做一個一手捂嘴,一手翻劉科的動作。做完後,再回頭看著鍾大隊,說:“鍾隊,你覺得這樣行不行呢?”

鍾大隊又點了一支菸,狠狠地點了點頭。

房間外一個女人的聲音傳來:“真酷!”

大家扭頭一看,居然小妹姐和阿童木還沒走,正倚在剛開啟後沒關的門邊,表情做崇敬狀,一臉媚態地笑著。

鍾大隊皺眉,招呼何隊他們仨下樓。建雄伸個懶腰,對著小妹姐說:“這麼喜歡看,你趴沙發上,咱也來模擬模擬唄!”

倆女人都壞笑起來,表哥和劉司令沒笑,自顧自地交談著觀後感,都在說:“難怪能做刑警,這斷案好神啊!好像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