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名字是(San
Francisco),譯為:聖。佛朗西斯科。一聽這個發音,就能判斷出,這裡以前肯定被西班牙人佔過,西班牙人給城市取名字真是枯燥無比,各種“聖”,比如:聖。迭戈、聖。安東尼奧、聖。地亞哥等等。不過也有例外:聖路易斯,就是法國名字;而聖彼得堡。。。俄國人的。
據說最早的華人把這裡叫做“三藩市”,原因是按照粵語中讀“SanF。。。。”的讀音唸的,筆者感覺這不是粵語讀音啊,這不是漢語拼音嗎?我中學學英語的時候,也曾經把英文按照發音給標成中文,以為這樣好記憶,後來被英語老師給嚴厲糾正了。。。。。。
舊金山因何叫舊金山呢?從字面直接理解就可以:以前發現了金子,於是就叫金山了,後來澳洲又發現了金子,於是,為了區別,這裡就叫舊金山,澳洲的叫新金山。在加州發現金礦以前,這裡就是一個墨西哥小村子,人口不足500人,結果從美國東部和世界各地跑來的淘金者和為淘金者服務的人群,把這裡的人口直接推向了20萬人,現在的名牌牛仔褲“LeviS”就是那個時候在舊金山創立的,LeviS就是創始人李。斯特勞斯的名字縮寫。
由於發現了金礦,結果美國人派兵在1848年把這裡給佔了,於是舊金山才正式的成為了美國第31個州中的一個縣。
淘金熱初期,一直到1882年排華法案之前,舊金山是華人外出討生活的一個重要落腳地,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