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象他這樣把個人愛好和本職工作結合的這麼好的情形,在傭兵界並不多見。
九十年代初,中山狼在柬埔寨發動毒氣攻擊,毒殺赤柬游擊隊的殘餘組織一百多人;兩年後,在愛爾蘭策劃連環投毒案,殺三百餘人;九十年代末,曹傑在中國外海小島上度假,因被過境的漁民“騷擾”到,曹傑身負重武器出海,毀臺灣、大陸兩地漁船十四艘,各船漁民全部罹難。
象這樣的一個殺人瘋子,自然會引起各方不滿,世界各級警務機構對此人的處理意見都只有一條:一旦遭遇,只要死得,不要活得,不必給他接受審判的機會。黑道上的各路人馬也是對他恨之入骨。兩年前,縱橫海疆的東南亞船業霸主,“浪俠”東青哥,糾結了黑白兩道十餘位頂級高手合剿中山狼。以東青大哥之能,十幾個高手相幫,居然還是被他在殺了三個高手之後成功逃脫。當然,“浪俠”之名也不是白叫的,在激戰中,東青親手砍下了他的一條狼手。
從此之後,中山狼宛如人間蒸發,銷聲匿跡。江湖傳聞曹傑斷手之後乾脆裝了一個鋼製假手,做成狼爪的樣子,格鬥時的殺傷力更勝昔日。
想不到,烈日舞的大老闆要自己殺得第一人竟是這樣一個恐怖的角色。其實當莫風初聽清任務酬金是十億美圓的時候,心中還在暗笑,這個大老闆不是錢多的燒不掉了,就是個大頭。現在他才明白,大老闆實在是個精明人。十億美金也實在是個很公道的價格——如果後面要殺的這九個人都有中山狼這個“檔次”的話。
想到這裡,莫風饒有興味的打量著烈日舞。這個奇特的美女,以及她所代表的那股勢力,究竟是怎樣的一種存在,居然敢跟十個象中山狼這樣的頂級人物結怨,還要將他們逐個殺死?不過至少有一件事情讓莫風釋然了,也就是賺這十億美金不用有什麼良心上的壓力,如果要殺得都是曹傑這種人的話。道義上說,殺曹傑這樣的人渣,別說是一億美金,就算只收一塊錢,只要能幹掉他,莫風都會去做的。
電子轉帳在這個時候完成了。莫風輕輕的舒展了一下手腳,這是他在大戰之前常有的動作,對烈日舞說道:“留下你的聯絡方式給易非,給我們一點時間去查這條狼的行蹤。查到了我們會先通知你再行動。”
“不必了!”烈日舞嫣然一笑,回答的十分乾脆,道:“我們已經幫你們查到了他的行蹤和落腳的地方,我現在就把線報給你,你只需要動手除掉他。一晚上就搞定,第二天就收錢,就這麼簡單!”
莫風聽著,輕輕的撇了撇嘴,吹了一記響亮的口哨,說不出的自嘲。是啊,自己早該想到,大老闆有能力查獲他光明獵人的行蹤,自然也能查到中山狼的落腳點。神通廣大,真是神通廣大!
烈日舞在電腦上輸了 這是一間典型的英式酒吧。山路文學典雅而不奢靡。空間很大,有序的排列著沙發、小桌,吧檯整潔。客人們不多,但都很有風度,女侍們穿著端莊,氣氛慵懶而愜意。跟法式的浪漫和美式的開放大異其趣。
今天的莫風是一個身形佝僂的老頭,他花了比平時多三倍的時間來給自己易容,直到他相信對方不可能看出任何破綻為止。
此時他正一個人孤獨的抱著白蘭地,在屋角啜飲。他銳利的目光投過酒杯,變得遊離而不可捉摸。他審慎的觀察著每一個客人。每個人,都有可能是那條狼。
在對稱的另一個屋角,刑天化裝成一個富裕家庭的少爺,幽雅的酒吧裡不時的響起他跟幾個英國高階婊子放肆的笑聲。這死胖子正拿著一管口紅在一個大胸的女人臉上比比劃劃,但是莫風知道,那管口紅裡面,是一顆子彈。就一顆,對於刑天這個級別的槍手來說,一顆就已經夠了;更何況,只要有需要,這個胖子全身上下所有掏的出來的東西都可能是一把改裝過的槍。
那麼,現在的問題是,到底哪個才是中山狼曹傑呢?那個坐在對面一直陰著臉的大個子,也許就是曹傑化裝的;當然,吧檯後面的那個侍者,他調酒的手法好象太不專業了;不過,刑天身邊的那個不愛說話的妓女也有嫌疑,誰說中山狼就不能化裝成女的?
莫風突然發現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就是當你成心要去懷疑一個人的時候,怎麼看怎麼能加重自己的疑心,但是你的判斷卻未必正確。正當他覺得自己真是十分有趣的時候,一個人引起了他的注意。
在離莫風不遠的一張沙發上,坐著一個男人。他是背對著莫風的,從純黃色的金髮來看,應該是個純種的盎克魯撒克遜民族人。但是他的坐姿實在是太不英國,太不紳士了:他整個背部抵在沙發上,全身放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