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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意我這個看法,但堅持說是同時驗的,就要做在一起。其實,同時施工,同時驗收,資料卻要分開做的例子,在公路上是很多的。如回填,屬於路基、牆背、涵背三個分項,分明是同時施工和驗收的,檢驗資料卻要做成三套。因此,於果堅持說要分開!他說了句“那麼囉嗦!”後,把資料一推,就不管了。以後,所有的驗收資料他都不籤。

8月20日,K2+~K2+140下擋牆的基坑驗收了。於果審查工程變更時,沒發現問題,就簽了字。但業主透過核對基坑驗收圖,發現多報了17m3漿砌石,發回重報。對此,梅總解釋說:驗收後,有一小段不可下基,繼續下挖了。再次驗收時,馮拒絕參加,也不籤檢查表和基坑圖。於果審查時用的是最後的基坑圖,馮後來補籤的是他旁站過的前一次的基坑圖。由於王為來後把程式搞亂了,“驗收”後要求繼續下挖的情況是常有的,這究竟是梅總們玩的鬼還是老馮的責任?只有他們兩人自知了。

陶金、王為、老馮這三個人都性格固執、脾氣火爆,工作能力不強、無責任心,不好相處。陶、王還愛玩“名堂”,設“陷阱”,能爭善鬥,到處都不受歡迎。王為還不懂裝懂,喜歡攻擊別人。內業工作上,王在設計方案上亂說、亂籤,馮拖著不籤,有意攪亂。而設計方案、內業工作正是於果的強項。黎總監後來把他們都往5合同段派,來前還要做一番“工作”,用意不言自明。

“玉蘭花”

話說回頭。

4月19日,在陶金的策劃下,施工隊馬老闆軟硬兼施,半路上把於果“請”到了大灣子。

晚飯後,一起到了“星星山莊”。

星星山莊座落在一條大山溝裡,離大灣子約1km。山莊的上部溝邊有兩棵大樹,由於大灣地區全被森林覆蓋,這裡常年流水不斷,在大樹下方形成了一座30m左右高的水簾,被稱為“水簾洞”。由於這個原因,南大線跨越這條溝處,業主花了近100萬元的投資修了條4×4m的涵洞。於果在大灣子駐地辦工作期間曾在“水簾洞”附近拍攝過風光照片。在已成為“小香港”的大灣子地區,這裡是塊難得的清靜之地。

“於工,挑‘小姐’吧!”

“三陪”,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明文規定:禁止!他一貫嚴於律己,行為規範,遠離一切違法行為。他從一些小報、電視中看到,娛樂場所往往還是“淫窩”。以往,他從不來這樣的地方。今天執拗不過施工隊來了這裡,也僅僅是唱唱歌,放鬆一下而已。

見於果沒反應,馬老闆忙來解釋:“哎呀!於工,找個服務員倒倒茶水,遞遞飲料,總不會有什麼事吧!”

哦,原來不過如此!

就這樣,他結識了一位重慶妹子阿蘋。

對於愛好攝影、寫作的於果來說,這又是一個瞭解社會、積累素材的好機會。當晚,他就透過阿蘋獲得了山莊的服務員、“小姐”們的各種“軼事”、“腓聞”及她們的酸甜苦辣、她們之間勾心鬥角等方面的“素材”。

阿蘋還說起,水電S局專案部一些部門負責人常來這裡找“小姐”,陶金經常來這裡找她的好友阿香,王為經常來這裡找“小姐”阿鳳。於果立刻聯想起:蒲松齡的“聊齋”;《沙家浜》中阿慶嫂的“春來茶”館;魯迅先生筆下“咸亨酒店乃訊息靈通的所在”。這些服務員、“小姐”們晚上上班,白天除了打麻將,就是閒聊。如果能籠住這個阿蘋,除了積累素材,也許還能透過她瞭解水電S局和駐地辦一些情況。

他託人在南江縣城,為阿蘋買了一部漂亮的手機,負擔了每月的話費。每週到大灣子向鄭兵副總監彙報工作後,都約阿蘋一起共進午餐。所有這些開支,都是自掏腰包。

儘管如此,與阿蘋相處過程中,從來沒有過越軌行為,這源於他的極強的自制力,不合法之事絕對不做。對此,水電S局的一些人感到不可思議。陶金、王為勸他不必要“太正經”。阿蘋的一些姐妹們調侃他:“無能”,給他取了一個溫柔而又華貴的外號:“玉蘭花。”

一年多里,阿蘋一直向他提供著資訊。

去年底大檢查前,黎明總監、賈忠副總監害怕水電S局拿第一,怕他的工作得到肯定,“功高蓋主”,賈忠副總監授意王為打電話到省監察廳舉報水電S局層層轉包,黎明總監授意王為假冒水電S局的分包商向業主“舉報”他收受錢財。

2月份,他休假期間,S局解經理以吃喝玩樂的方法把陶金等人拉下水,讓陶金等人降低混凝土、砂漿的質量、虛報工程量。後來,見下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