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這是制度規定:”他說:“好好。我去找劉所長簽字。”我心想:“你就等著挨批吧。”誰知,一會兒他從劉所長的屋裡出來,把那些單據甩給了我,一臉的勝利者的驕傲,我拿起單據一看,那劉所長的大名已簽在了上面,我有點鬧不懂了,我困惑了。我拿著這三張單據.找到劉所長,我說:“所長,這些都是一些招待費,按制度規定是不允許報銷的。”劉所長笑著對我說:“啊,是這麼回事,這是上次我讓小秦請了鄉里和幾個村子的幹部,我們收糧工作得到了人家的支援,咱也得感謝一下人家嘛。怪我沒和你提前說一下,我看,就算了吧。出了事,我承擔。”經他這麼一說,我也沒話可說了。可是,自此以後,我發現劉所長對我就不陰不陽了。我好奇怪,我沒做錯啥呀。後來,我把這事跟李科長說了,李科長聽了以後,對我說:“小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