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個好朋友勾搭上了。那朋友是離婚的,孤身一人。他天天不回家,就晚上回來睡覺,等於和她同居了。我真的有點受不了,我唱歌唱得很好,結婚前後得了不少獎。生孩子時,看到報上有比賽訊息,我非常欣喜,不想要孩子,可他堅持要,這樣事業也給耽誤了。他將錢看得很重,簡直太低俗了。他傷我傷得太重了,然而他還一點沒察覺,繼續我行我素。我們到他媽媽那裡去吃飯,她媽媽要抱孫子,逼著他回來要我生孩子,我也太善良了,把別人想得太好,很少為自己著想,我同情他,他反而不領情,以歪就歪,愚蠢到了極點。
我也該猛回頭了。和他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但傷痕將永記心中,希望自己能給自己創造一個美好的未來,做回我自己,學會保護自己,只為自己活!
評析與對策
許多女人在男人的眼淚面前會變得沒有主意,結果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一時的“心軟”換來的是一生的悔恨,這樣的個案瞭解得多了,不知柔情的女人們今後還會怎樣。
女主人公說:“只為自己活”。可惜,這話說得晚了一些。
有些男人早已經“只為自己活”了,女人們如果仍不猛醒,便顯得太愚鈍了。
個案003:理解婚姻再結婚
如果十年前的離異是出於所謂的性格不合,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的話,現在第二次婚姻的破裂就應是純屬被動、無奈了。在無可選擇的情況下,我再一次走出圍城。
二十三歲的我在很勉強的情況下與張君結婚,因為相愛五年的男友得不到家人的接納被迫分手,與張君的結合也就成了強扭的瓜。沒有愛情的婚姻使雙方痛苦不已,丈夫是愛我的,但我不愛他,無論如何在內心深處忘不了初戀的男友。長時間的冷漠後,丈夫越來越無法忍受。我對朋友說,一天也沒有愛過他,丈夫則對朋友說,和我生活好像和一個木頭人生活一樣。終於在兒子半歲時我們勞燕分飛,心平氣和、毫無怨言地分了手,毫無心計的我就得了個兒子,所有家產都給了張君,當時我只想能早日解除痛苦,只想分開,覺得在一起太累。舍不下孩子的母親自願要求將孩子判給了自己。
二十四歲的我,在非常愛某君且某君也很愛我的情況下,帶著孩子嫁給了他,婚後確實也恩愛了幾年,我還暗自慶幸找到了所愛的人。不幸的是這個愛我很深的男人並不能長久地愛我,這時的我才深刻地理解了那句至理名言:“可以少愛我一些,但要長久些。”
某君在和我結婚八年後,義無反顧地拋棄了我。第一次無愛的婚姻結束時,我還不覺得痛,第二次婚姻的失敗讓我痛不欲生,幾乎喪失了生活的勇氣,我不明白自己做錯了什麼,最初無法接受現實,在種種挽救婚姻的努力徹底失敗之後,迫不得已地痛苦地再一次走出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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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節:告別離婚(30)
現在三十三歲的我看到別人都有家,感到特累,為什麼別人什麼都有,而我什麼也沒有?真的有些搞不懂了,人生走了那麼長的路,都做了些什麼呢?這不叫白活了嗎?活個什麼勁兒呢?我感到已經身心俱疲了,只想歇歇了。好心人卻到處牽線搭橋,但我還敢走進圍城嗎?我已經不起再摔一次了!天知道該怎麼辦,無奈天又不語……
評析與對策
女主人公兩次離異,均因為沒有真正懂得婚姻。其中尤以第一次為甚。碰到那麼一個愛自己的、懂得過日子的男人,原本是上天的一種恩賜,竟然還放不下過去的幻象。那被“禁止”的真愛並不一定是適合自己的,我們應該學會僅僅將它當做一分美麗的記憶,而不應該讓它來影響現實的幸福生活。
第二次婚姻倒是建立在愛情基礎上的,結果也正好證實了:有愛情的婚姻並不一定是好的。女主人公此時原本應該大徹大悟,但是她仍然僅停留在對具體事件與具體人的思考上,而沒有深入到情愛與婚姻關係的本質。
婚姻原本便不等於愛情,它至多隻是約等於愛情。幸福的婚姻不一定是基於愛情的,而是基於“合適”的。
在悟懂婚姻的實質之前,建議女主人公不要輕易再進入它。
其實,每個人都應該在走入婚姻之前瞭解婚姻的實質。雖然這有些不太現實。
個案004:誰在謀殺“女強人”
我和前夫離婚已經一年多了。去年中秋節的第二天,我們到法院辦了離婚協議,理由是感情不合。用他自己的話說:“在你面前沒有男人的尊嚴。”
他不希望我在單位爭強好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