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陪你了。”
“約會?”他竟很有雅興地說了一個很雅興的詞。
“唔,嗯,我走了。”我支支唔唔地答,心臟馬不停蹄地狂跳,拎起我的高跟鞋,生怕他會再攔住我,哪怕踩到再尖再硬的石頭,也決不回頭。
如果,留下一隻鞋,是不是可以天長地久?有公主,有王子,有水晶鞋,可是哪裡是我們的舞會呢?
Chapter 5 (6)
終於回到玫瑰大道,大鐘指標已經變成8點05,停在路口的公車好像一動未動,司機一邊看報紙一邊吃包子。我愁眉苦臉地往貝貝寶迪的方向看去,還有一站多的路程。
我站在斑斕的路燈下,仍有辛辣的目光向我投來,只是它們再也不是什麼驚豔或是喜愛,而是恐懼和不解,甚至越來越多的人圍觀駐足、指指點點。我趕緊打量我的狼狽相,簡直不堪入目——左小腿有幾個明顯的血紅五指印,我的鎖骨,我的胳膊,我的雙手,沾滿鮮血。
我驚慌地退到黑暗的小角落,舉起電話按重撥。沒等電話另一端有人說話,我說:“我是黎離,玫瑰大道堵車了,我下車了,可是我遇見了壞人,我的身上都是血,我拎著高跟鞋,我知道你在等我,我也想一路走下去,我不想遲到的,我不想讓你等的,可是我的腳很疼,好多人在看我……”
“喜歡每句話都帶‘我’字,是很自我的人吧?”安靜如溪水一般的聲音。不是女人,不是小孩,不是老頭子或者老太太,應該就是他,他問:“你在哪?”
我的嗓子突然被什麼東西哽住,“玫瑰大道,電視臺門口。”
“我去接你。”像哄孩子,他輕聲說:“乖乖的,不要走開。”
“我哪兒都不去。”結束通話電話,我忍不住嚶嚶地哭了。這種無地自容的感覺簡直糟糕透頂!我坐在臺階上,蜷縮一團,將我的臉埋進雙膝,不去看別人的目光,不去想別人會不會報警。漫長的五分鐘之後,雙肩沉了一下,身體暖暖的,我趕緊抬起溼漉漉的頭,看見一件薄外套搭在身上。
世界在月與路燈的迷離中變成了一個巨大的蠟像館。
熟悉的白面板,尖尖的下巴,妖嬈的鎖骨,憂傷的眼睛,溼嗒嗒的碎髮,額頭上瑩瑩的汗珠……他近在咫尺,我伸出手去,卻無論如何也無法觸碰到他。
Chapter 5 (7)
是個妖孽呵!半米的距離,他微笑地看著我。
兩根纖長手指,輕柔地擦拭凝留在我臉上黏糊糊的眼淚,彷彿一個身披白袍目光晦澀手指冰涼的夜色魔法師,只要被他輕輕觸碰,哪怕再熱情的人也會瞬間僵硬成一樽古羅馬雕塑。
五億分之一!
一千年的緣分!
“聶。”我的顫抖的雙唇,一句話也說不出,“冰灰。”
豆芽菜的“小王子”,居然是聶冰灰?!我絕望地低下頭,頓足捶胸,恨不得變一鴕鳥。早上才揚言“對任何人都不感興趣”,事實上竟主動打電話給他,還讓他看見我的狼狽相,上天在故意捉弄我嗎?
他蹲下身,尖下巴頂住我的膝,幽暖的呼吸遊移在我僵硬的腿骨上,“怎麼不穿鞋?傷了哪裡?”
我被這個曖昧的動作驚了一下,躲開我的身子。
他掃了一眼我的蠍尾一般的高跟鞋,看了看堵車的場面,先知似的莞爾一笑,“玫瑰大道堵車,你提前下了車,奔跑時脫掉了高跟鞋,然後意外地遇見有人打架,便逞當了程咬金,誰知道最後沒辦法收場……當時鐘敲了20下,你就想我了。”
我驚訝地斜睨他,雖然細節方面略有疏漏……他也太神了。
“歸根究底,這一切都是因為怕會遲到?”憂傷的眼瞳忽然粲然晶亮,他抬起頭,目光落在月亮下方古老的大鐘上,“怕我不辭而別?或者生你的氣?”
我無奈地苦笑,“我才不在乎。”
他轉過身,很紳士地蹲在我的右邊,“來吧。”
“幹什麼?”神氣活現的我雖然再無力氣大呼小叫,但仍病怏怏地說:“你想死吧?你信不信我找人滅了你?”
Chapter 5 (8)
意料之中,他的雙臂伸到我的腿下,橫身將我抱起來,起身時他說:“剛才跑過來的時候,我看見有賣卡通拖鞋的小販。”
“我才不穿那麼低階的東西嘞!”我推他,卻被他重重地鉗進懷裡。他擎一下手,很快融進玫瑰大道奔湧的人群中,他說:“很漂亮的拖鞋!貓、的……貓,知道麼。”
“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