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2006年存留在記憶中的黎離,我一生之中最愛的人。
10年前,黎峻拖著一箱笨重的行李將她帶走,那個大行李箱裡裝著房契地契珠寶首飾和金櫃。我躲在浴室的防水簾後面,聽見黎離歇斯底里的哭聲。她連聲抽泣呼喊我的名字:塔塔,塔塔,姐姐,我不要走,我不要走啊……
那是一種痛盡哀絕的哭泣,象銳利的尖刀。我蹲在冰涼的瓷磚上,雙臂無力地懸在空氣中,很想大聲回應她,很想緊緊地抱住她,可是,我的喉嚨只是發出嚶嚶哭泣的聲音,驚慌地看著堵在門口的康柏蕙,始終沒有膽量衝出去,將她留在我的身邊。
我知道,她恨我。十年來她從沒主動打過電話給我,除了生日的這一天會與我見面之外,我們形同陌路。十年來她的鞋跟越來越高,指甲越來越長,身材越來越高挑,眼神越來越不可一世……
黎離很有名,很會打架和交朋友,喜歡往臉上塗很濃的妝,典型的跑趴族,壞孩子沒有一個不認識她。我們不一樣。我是一個出類拔萃的尖子生,喜歡穿白色的棉布裙子,沒有她漂亮,沒有她富裕,也沒有她堅強。考試排行榜上最醒目的名字,永遠是我。我心甘情願地做個乖小孩,努力彈鋼琴,練書法,學畫畫,讓自己的成績非常優秀,在任何一個人的眼裡,我都是一個聰明乖巧的好女孩。
塔塔篇:1 交換 (2)
——可沒有人知道,我從沒想過將來要去清華北大,我所做的一切努力,只是為了可以從康柏蕙手裡拿到更多的零用錢,然後一塊錢一塊錢地攢下它們,在12月20日這一天,去街上為黎離選一份生日禮物。
可是,黎離似乎並不重視這一天。我習慣了坐在KFC靠窗的位子,凝視遠方的太陽緩緩而落,當那顆紅色的小火球逐漸消失在百盛大廈的後面,黎離就該出現了。
她總是急匆匆地跑上樓梯,然後煩躁不堪地從揹包中掏出一個小物件隨手扔在桌子上,從沒仔細端詳過我送給她的任何一個禮物,哪怕它有多麼的精緻美好,她也只是大剌剌地抓起來塞進包包裡,然後垂下眼簾裝作與我素不相識的樣子。
我想,或許她只將我們的見面當作是一種態度,一種默許我們仍然可以彼此記憶的態度。
“喂,我可以走了嗎?”她的食指敲擊在窗玻璃上說:“本小姐可沒空陪你看風景,你不知道外面有人等我嗎?”
我順著她手指的方向望去,看見一個男生穿著邋遢的棒球服站在冬日明媚的陽光裡,他仰起頭,正朝我們微笑。
黎離朝他揚了揚手,不由分說地站起身,“另外,我那個老古董的電腦早壞了,我什麼名牌包包都有,拜託你不要再送我這些沒用的東西,行嗎?”
“對不起。”我難過地咬住下唇,“可是,我不知道你想要什麼。”
她冷冷地說:“我什麼都不缺。我走了。”
我小聲問她:“黎離,我們什麼時候能再見面呢?”
她無所謂地聳了聳肩,沒有回答我,拎起她的時裝包,急匆匆地離開座位。
人群席捲的玫瑰大街,我的目光極力地追索著她離開的背影。男生截了一輛計程車,我看見,大風將她的頭髮吹得亂糟糟的,她站在敞開的車門前怔忡一下,終於忍不住轉過頭,朝KFC二樓的方向掃了一眼。
在那一刻,整個世界的光亮全然暗淡,唯獨一盞暖暖的追光燈打在她精緻美好的臉上。她的臉頰有三顆極小極淡的痣,分別在眉角、鼻翼、唇邊。或許,連她自己也沒發現。
與十年前相同的,我無力地低聲囁嚅:親愛的,再見。
我想,黎離一定會看清楚我的唇語,雖然她只是如觸電一般面無表情地轉過頭,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邁上計程車。
我的雙手捧起光芒璀璨的生日禮物,哽住的喉嚨忽然就乾涸了。那是一條純金的手機鏈,標籤上面的價格印了好多個零。金墜子是一對鑲鑽的翅膀,我從未在哪一個商場見過它,精美得無與倫比。真真是,一見傾心。
Chapter 1 (3)
遺憾的是,我的手機,已經賣掉了。我一直介懷,自己從來沒給過她什麼值錢的東西,哪怕是彼此相親相愛的美麗回憶。只有別離的那一天,眼睜睜看她在拉扯中漸行漸遠,無能為力。
眼睜睜地,看那個曾經俏皮可愛的小姑娘,慢慢地變成一個冷漠無情的人。
直到兩個月之後,我考上了聖高,遇見了在KFC樓下等她的那個男生,他酷酷地出現在我的面前,說,我認得你,你是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