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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分是非的能力。難以想像,這樣一個人竟是日本法西斯主義的“教父”。

法庭決定暫時終止對大川周明的審訊,保留對他康復後的審訊權力。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最終宣判後不到兩個月,大川周明被釋放。奇怪的是,他的瘋病居然好了,從此逍遙法外。

據說,他在臨死前向記者透露:“當時我是裝的。”他說:“我怎麼能讓美國人看出破綻呢?我是以嘲弄正常人的心理,按照瘋人的邏輯偽裝自己,才騙過了美國軍醫。”

但是,梅汝璈卻以深邃的目光始終保持了一份清醒,他在那天的日記裡寫到大川周明時是這樣說的:“在東條後面坐的是大川周明,他裝有神經病,時時作想騷擾的樣子。他是26名被告中表演得最滑稽和最引人注意的一個。”

在梅汝璈1962年開始寫作的回憶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一書中,他對大川周明法庭前後的表演曾經這樣評述道:“這是對法律正義的嘲弄。”

◆ 初次較量

大川周明的鬧劇過去了,檢察方面繼續宣讀起訴書。起訴書很長,共42頁,用了兩個庭審日才讀完。

1946年5月6日,星期一,法庭上午9點半開庭,由日本戰犯辯護團副團長、東條英機的辯護律師清瀨一郎向法庭一一介紹了被告辯護團的律師們。為戰犯們辯護的日本律師達百人,堪稱日本歷史上規模空前的辯護團,另外,法庭還選派了25名“具有充分經驗和資格”的美籍辯護律師加入被告辯護團。被告辯護組織龐大和辯護律師眾多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一大特點,這也直接導致了審判時間被拖得很長,而且從事後對這段歷史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這是日本辯護團在開始進行辯護時的既定方針:拖延戰略。

按照既定程式,法庭準備進行“認罪傳訊”。“認罪傳訊”是指被告必須回答對於起訴書中指控的罪行是否承認有罪。如果承認有罪則直接量刑;否則法庭就開始審判。

但就在這時,穿著日本軍靴的辯護律師團副團長清瀨一郎突然站起來給了庭長衛勃當頭一棒。

他要求庭長衛勃迴避。法庭氣氛一下子變得驟然緊張起來。清瀨一郎大聲說:“我首先談庭長衛勃閣下的迴避理由。”衛勃問:“什麼理由?”

清瀨一郎說:“我們知道,衛勃先生曾經調查過日軍在新幾內亞的戰爭行為,因此,你已經喪失了公正客觀的立場。”

衛勃馬上說:“我認為我在新幾內亞和其他地方作的調查和我作為審判長坐在這裡,沒有關係。本法庭宣佈休庭。”

話音未落,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首席檢察官季南奪過清瀨一郎的話筒說:“要是對法庭有反對意見,應該用書面形式提出。”但清瀨一郎堅持講話,要求衛勃迴避。

衛勃打斷了清瀨一郎的發言,不讓他再講吓去:“我不和你講條件,現在休庭,要是其他法官想聽這種議論,休息之後再來,我不來。”說完,衛勃火冒三丈地離開法庭。

清瀨一郎說得沒錯,衛勃在來東京之前,的確曾經主持調查了新幾內亞日軍犯罪事實,而且對日本人在那個地區所犯下的暴行了解很多。

梅汝璈在日記裡記述了法官們在退庭之後發生的事情———老衛宣告這件事關係到他個人,他願意聽候法官同事們的開會裁決。開會的時候他將回避。我們退到會議室,大家的神經都很緊張,尤其是清瀨一郎似乎說過他對每個法官都有異議。

討論時,大家都發表了意見,很是熱烈,但我不能宣佈或洩露會議上任何法官(我自己除外)的意見,因為我們開庭前都鄭重保證:我們遠東軍事法庭的法官,必定依法秉公行使司法權力,絕無恐懼、偏袒、私愛,並且依照我們的良心,及最善之悟解行之。我們絕不洩露或透露我們法庭任何人對於判決或定罪之意見及投票,而要保持每個人之見解不可侵犯之秘密。這個誓約任何時候都不能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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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幕拉開(4)

我們在緊張的空氣中討論的結果是:根據法庭憲章第二條,法官們是由盟軍最高統帥依照各國政府的推薦而任命的。既然如此,法官們自然沒有任何權力決定我們任何人的任免或是迴避。這件事決定以後,我們請老衛來出席,把結果通知他。

法庭重新開庭,法官代表把會議的結果通知了在場的人,於是衛勃回到庭長座位,繼續主持審判。清瀨一郎發起的攻擊被暫時挫敗。

法庭對被告繼續作“認罪傳訊”。

東京審判的是第一批28名甲級戰犯,因為其中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