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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部分

孤詣琢磨出來的東西。”徐元佐揮了揮手。

梅成功和棋妙拉開第三塊白布,這回上面只寫了四個字:人合。資合。

左半邊是黑筆寫的人合;右半邊是硃砂寫就的資合。

“自從有合夥做買賣開始——史書記載的有管仲、鮑叔牙。那兩位關係鐵得沒話說,大家都知道的管鮑之交。結果呢,每次做完買賣,管仲都要多分一點,這恐怕也是後來商賈與人合夥格外小心的緣故吧。”徐元佐講了個小笑話,下面果然傳來輕微的笑聲。

“像管仲和鮑叔牙這樣的,因為我信你這個人,所以與你合夥做生意。我將之稱為‘人合’,因人而合。”徐元佐道:“數千年來皆是如此,所以諸位肯定會說:誰跟個陌生人合夥做生意?信得過麼?信不過怎麼做事?聽誰的呢?是否會有家賊……總之是各種疑心,這也難免。”

眾人微微點頭。

徐元佐頓了頓,走到“資合”兩字上頭,道:“要想人脈廣,又要別人信服地跟你合夥,這實在不容易。然而掙錢這事卻時不我待啊!難道就不掙這個錢了?在下想到了另一個思路:資合。因資本而合,謂之資合。”

“接下來,便是要解決信任的問題。最重要一點,誰說了算?那沒說的,股東大會!誰出錢,誰說了算。假設諸位一併進入了仁壽堂,那麼就是咱們仁壽堂的東家,誰都有說話之權。至於聲音大小,則要看所出的銀錢多少。小東家服從大東家,走哪都是這個道理吧?”

這回點頭的人多了一些,看起來還是稀稀拉拉的。

“那又有人問:大東家若是為了自己賺錢,坑害小東家怎麼辦?”徐元佐一揚手:“這便是資合的好處了。在仁壽堂,不看人,只看資本。重大事項必須所有東家表決透過,而透過的標杆不在人數,而是資本比。

“譬如大家爭議仁壽堂要不要改個名字。大東有四成股份,說不改。小東說要改,但是誰都沒有四成以上的股份,怎麼辦?他們加起來只要超過了四成,那就得改。”徐元佐只是講了個簡單多數的表決方式,看臺下反應,還是能夠接受。

“股東大會全體成員就是仁壽堂的東家,日常管理牙行、埠頭,處理雜物,需要一個總掌櫃。總掌櫃幹得好壞誰來管?這裡便可以設個董事會。”徐元佐道:“股東大會之中,選出幾位東家,組成一個常設的董事會,負責監督掌櫃的工作。如果碰到總掌櫃許可權之外的事,便由董事會來決策。”

“董事會還要派駐總監在各店、棧,就如朝廷的風憲官。如果有問題,直接向董事會報告。股東大會每年開一次會,決定分紅。平時只要不是影響仁壽堂生死存亡的大事,各家仍舊做各家的買賣,幾乎不用操心。”徐元佐說罷,示意梅成功和棋妙掀開組織結構圖。

從組織結構圖上,清楚地標明瞭股東大會、董事會、總掌櫃之間的關係。

“這就是誰說了算的問題。”徐元佐確保每個人都聽懂了之後,方才一錘定音道:“只能說:資本說了算!仁壽堂總股本是十萬股,若是有人將這十萬股全都買下來,自然是他一個人說了算。”

時下商人說“股”沒有個固定單位。如果是合夥做生絲,一共幾擔,便是幾股。若是數量極多,這個“股”就與“成”是一個意思了。

徐元佐乍然冒出十萬股,著實重新整理了許多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

*(未完待續……)

二四三 溢價

簡單灌輸了資合概念之後,徐元佐進入了問答環節。

雖然所有的東西都裝在自己腦子裡,不過徐元佐還是讓梅成功抱上來厚厚一疊的契書。這大概是最符合“契書”之名的合同文字了,比市面上所有的書都要厚。

只要有人提問,徐元佐就會翻出相應的條款,一者進行解釋,二者證明自己早就已經想到,並且堵死了各種可能導致公司受損的環節。

作為一個非法律專業人士,徐元佐沒有能力理解《公司法》之中許多條款的立法原理。不過他相信一點,公司法其實就是一部聰明人鬥智鬥勇,最終用來堵漏的法條。其中大部分約定,並非立法者有先見之明,而是已經有人幹過偷羊的事,不得不進行補牢。

所以別說當場提問能問住徐元佐,就算是日後公司成立,讓這些人絞盡腦汁去想,恐怕也跳不出這個框框。至於與《公司法》配套的民法、刑法內容,那倒是很簡單,大明是成文法與案例法並行,條款簡陋,八成以上的案子是靠法官的自由心證。

自由心證主義在華夏有個小名,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