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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就用這個當作這次犯案的動機並就此結案。老師您之前也曾說過,動機怎樣都無所謂,隨便

警方愛怎麼寫就怎麼寫,我現在就回答你,剛剛講的那些就算是你的動機了。”

沒錯,我之前確實跟他講過那樣的話。我不是開玩笑,是認真的,與其要我講出殺害日

高邦彥的真正理由,倒不如採用別人編造的適當說法。

當時我作夢也想不到,竟然會讓加賀刑警找出真正的理由,所以,要如何處理今天的這

個局面,我壓根兒就沒想過。

“看來是我輸了。”我強作鎮定,努力保持和緩的語調。加賀刑警應該也看出來了吧?

那只是虛張聲勢。

“你可以說了嗎?”加賀刑警問。

“好像不說也不行了。就算我什麼都不說,你也會把剛剛講的話當作事實,呈報給法庭

吧?”

“沒錯。”

“若是這樣,請你儘量確保內容的真實性,這樣我也比較釋懷。”

“我自行推理總會有不正確的地方。”

“不,幾乎沒有,真了不起!不過,要補充的地方倒有幾個,此外還牽涉到名譽的問題

。”

“事關老師的名譽嗎?”

“不,”我拚命地搖頭,“是日高初美的名譽。”

好像懂了似地,加賀刑警點了點頭,接著他向同行的刑警示意,要他開始準備記錄。

“請等一下!”我說,“我一定要用這種方式回答嗎?”

“什麼意思?”

“這個故事有點長,有些部分我得在腦中先整理一下,如果想到什麼就說什麼,難免有

未能盡實表達的遺憾。”

“起訴書寫好後,我們一定會讓你過目的。”

“我知道,不過我也有我的堅持,我希望自白的時候,能用我自己的話來陳述。”

加賀刑警沉默了數秒後說道:“你想親手寫自白書?”

“如果可以的話,我想這麼做。”

“我知道了,這樣我們也比較輕鬆,你需要多久時間?”

“一整天就可以了。”

加賀刑警看了下手錶,說道:“明天傍晚我們再來。”接著就起身走了。

這就是我寫這份自白書的原委。這恐怕是我最後一次,以提供他人閱讀為目的所寫的長

篇文章吧?也就是說,這將是我最後的作品。思及至此,我告訴自己,一點都不可馬虎,不

過遺憾的是,我並沒有充裕的時間去講究詞彙的修飾。

就像我一再跟加賀刑警說的,我和日高邦彥再度相逢於七年前。當時日高已經成為正式

作家,距離他獲得某出版社的新人獎也已經過了兩年。他出版了以得獎作品為主軸,結合其

他短篇作品的單行本,另外還寫了三部長篇小說。“令人期待的後起新秀”——我記得當時

人家是這麼評價他的,不過,每當有出道不久的作家出書,出版社總是如此歌頌……

因為我們是童年故友,所以打從他出道以來,我就一直留意他的事。我一邊覺得他很厲

害,一邊嫉妒著他,這點我不否認。怎麼說呢?因為當時的我也以寫作為終生職志。

事實上,我和日高從小就不斷談論這樣的夢想。我們兩個都喜歡閱讀,如果發現了什麼

有趣的書,就會互相告訴對方,彼此交換欣賞。是他告訴我“福爾摩斯”和“魯邦三世”的

趣味,而我則推薦儒勒·凡爾納給他。

日高常說:“像這樣有趣的書,我也想寫看看!”“總有一天我會成為作家。”這種話

他就是能毫不猶豫地脫口而出。雖然我不像他,總是理直氣壯地大聲嚷嚷,但卻也說過那是

我憧憬的職業。

這種情況之下,被他超越的我多少有點嫉妒,這也是無可厚非的吧?相較於他的成功,

我連作家的邊都還沾不到。

不過,畢竟他是我的舊識,會想要幫他加油是無庸置疑的。況且,對我本身而言,這也

許是個機會?透過日高,說不定我能認識幾個出版社的人。

有了這樣的打算,我真的恨不得馬上就去見他,不過,我料想到,就剛成名的他而言,

即使是童年摯友的鼓勵也只是錦上添花,徒增膩煩感而已。所以我打算妤好讀過他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