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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老王!”我連忙過去跟上他,說:“累了一宿,有些犯困,你帶我出去吧。”

至於身邊的兩個大美女,我現在躲避都還來不及,哪裡敢如同老王說的一樣暢聊細聊?進行更深層次的交往?

老王有些奇怪的看了我一眼,顯然他不明白為什麼我有些躲躲閃閃的意味,年輕男女應該相處很融洽才對,為什麼我會有如避蛇蠍的感覺?不過他轉念一想,自認為看穿我的想法:或許是我臉皮簿,有些尷尬,當下意味深長的笑了笑,拍拍我的肩膀,居然跟兩個美女解釋起我的身份來。

看樣子,這傢伙是想要“幫我一把”了。

第15章 警方的結論

好不容易才讓王副隊把我放過,我有些立刻手足無措的離開了這裡,想不到這個老王平時看起來老實巴交的,那只是因為跟你不熟,一旦熟絡起來,他立刻化身“王大嘴”,婆婆媽媽的嘮叨個不停,頗有成為媒婆的潛質。

現在想起來,當時的我還真是拘謹,也不知老王后來又說了些什麼關於我的事,那是我第一次與白樂樂白瑜婉兩姐妹見面,當時我怎麼也沒想不到,在後來的日子裡,我能與這美若天仙的兩姐妹產生瓜葛糾纏,甚至共同患難,一起經歷過許多的驚險時刻,這些都是後話了,容我以後再慢慢道來。

雖然現在只是清晨,正是上班族忙忙碌碌趕著擠公交車的時候,可忙碌了一個晚上,加上我始終不是正統的殭屍,還是覺得有些勞累,所以後來我也就沒有去醫院上班,直接回了住處,途中給大伯打了個電話,把這邊的情況簡單跟他說了下,好讓他寬心,又給醫院那邊值班室的請了個假,才放心回家休息。

可是第二天,王富貴居然又來醫院找我來了,還提著個黑袋子,裡面裝著好幾扎老人頭,正是上次他在車裡塞給我的十萬塊。

一見面這傢伙就趕緊不盡的給我道謝,說是我是他命中的貴人,這次幫了他這麼大一個忙,免去他的牢獄之災,他一定銘刻於心,不敢忘懷什麼什麼的,說了好一大堆,倒是讓我這個當事人有些糊塗:我沒做過什麼啊?

要知道,警察既然已經發現屍體,我又沒有證據,即便是知道事情的真相,可在當今這個社會里,需要頂缸的人多了去,如果警察想要息事寧人,自然就是把這事栽到王富貴的頭上,反正鐵板釘釘的事情,王富貴想賴都賴不掉。難不成現在的辦公人員真轉了性子?居然把王富貴就這麼放了?

不過警方這麼做,自然也有警方的道理,至於王富貴送我的十萬塊,我倒是老實不客氣的接受了,要知道我的身體每年都要摘除內臟三次,每次摘除後都需要大把的珍貴補品來滋補,促使內臟的再次生產,我的那點工資又微薄的可憐,在沒有多餘的額外收入情況下,我過得一向很緊湊,如今財神爺送錢,我也只好卻之不恭了。

雖然三叔很有錢,可這麼多年來我也就見了他一次,見面時他就送了我一套房子,後來就神龍見首不見尾的消失了,我總不要意思厚著臉皮給他打電話要錢不成。

至於我收下這錢會不會給是省公安廳副廳長的大伯惹麻煩,這不在我的考慮內,反正鬼是我抓的,既然出了力,報酬是應得的,諒王富貴也沒那個膽子去找大伯的麻煩。

事後幾天,在王富貴誠邀我與王副隊兩人一同吃飯的一個晚上,在王副隊的闡述下我才明白了事情的經過:在我走後,白瑜婉就讓人從洗手間帶走了那面幾乎要碎裂成幾塊的鏡子,而屍檢結果顯示女人身上沒有任何的傷痕,她就是死於溺水,但根據調查顯示,死去的女人似乎患有輕微精神病、焦躁症,以及被害妄想症,所以警方最後得出結論:女人是自己從洗手間的逃生通道爬出,然後爬到頂樓,跳入水箱的。

這個結論,打死也不會有人相信,可屍檢結果就擺在那裡,而且警方堅持認定就是這個結果。在經過分析調查後,確認沒有人飲用過屍水,王富貴自然也就被警方釋放,所以他才一出來就找我送禮,他肯定誤認為我暗中出力不少,倒是誠心來感謝的。就連王副隊也以為我肯定給大伯說了好話,不然刑偵科的人不會一致認定這個結果。

當然,王副隊也因為這個案子得到小小的升遷,變成“王隊長”,這也是後來的事,表過不提。

這件事情的結果,我在聽王副隊的解釋後瞬間明白:肯定是白瑜婉帶回去那塊鏡子的原因,白瑜婉能夠看出鏡子的特別,詭案組可能還有其他牛逼轟轟的人物,肯定也能跟我一樣看出鏡鬼的存在,再結合法醫的鑑定結論,結果自然就呼之欲出,這個女人,是被鏡鬼給迷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