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枕藉,臭氣熏天,縣城外掘數坑,每坑可容數百人,用以掩其遺骸。臣來之時已滿三坑有餘,而數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幾許矣。……有司束於功令之嚴,不得不嚴為催科。僅存之遺黎,止有一逃耳。此處逃之於彼,彼處復逃之於此。轉相逃則轉相為盜,此盜之所以遍秦中也。”這是一篇很重要的歷史檔案,詳細地說明了陝北“流賊”蜂起的原因。
明清之間的大詩人吳偉業,也曾在他的《綏寇紀略》中記載了一些人吃人的慘劇:“永寧民蘇倚哥食父母”、南陽女子霍氏“以母而食女”,聞喜民楊雷“以父而食子”,張河圖等人“殺人母子而並食”……
兩千年前的孟子說過,“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這不折不扣是個“率獸食人”的年代。
不過這筆賬,也不能全算到崇禎皇帝頭上,《明史》說得好:“論者謂明之亡,實亡於神宗。”
相對於他爺爺神宗,父親光宗,哥哥熹宗而言,崇禎還算是比較勵精圖治的一位。如果要說有什麼毛病,充其量能說他缺乏政治經驗,做事太急躁多疑,頂多算是工作能力不盡人意。崇禎做皇帝做得很認真,也很辛苦,他十七歲登基,在這個位置上幹了十七年,這十七年裡沒過幾天舒坦日子。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兒,誰叫他爺爺曠工,爹爹短壽,哥哥貪玩呢?誰家攤上這麼幾個家長,也得鬧出不少事來,何況是帝王家?所以南朝劉宋的小孩子皇帝,會可憐兮兮地對篡位賊們說:“願世世勿生帝王家!”
誰說皇帝家的兒子是好當的?
崇禎皇帝登基後,面對這個千瘡百孔的帝國,只能到處補窟窿。為了替這個民窮財盡的帝國省錢,他自己節衣縮食,每天加班不說,還和大臣們想了許多辦法,其中有一條叫做“整頓驛站”。朝廷計劃,透過裁減驛站和驛卒,減輕政府財政負擔。這也確實取得了一些效果:每年可以節省白銀六十萬兩。裁減的結果是許多驛卒下崗——我們今天之所以還把這事正兒八經地提出來講,主要是因為下崗的驛卒中有一個有點特別,他叫做“李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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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明帝國的夕陽(2)
李自成和李過叔侄倆小時候讀過五年私塾,長大些了喜歡舞槍弄棒,還為此離家出走。
李自成幹過酒傭,打過鐵,當過僱工,給當地富戶放過羊。但幹得都不大好:當酒傭,“日沉醉”;學打鐵,“又不成”;替人家耕田,枕著鋤頭柄睡覺;放羊吧,偷殺主人的羊來吃……二十一歲時當了驛卒,又經常出事故,騎死了好幾匹驛馬,還弄丟過公文。借了艾家的錢還不上,被鞭打,還給戴上大枷在烈日下暴曬示眾……歷史書上記載了許多關於他年輕時代的事兒,似乎都不怎麼值得炫耀。用孟子的話說,這叫做“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
李自成十八歲時娶了個漂亮媳婦,不過對方已經是第三回嫁人了,而且還不大守婦道。一次被他捉姦在床,他沒抓著姦夫,就單把淫婦殺掉了,這在當時叫做“捉姦須雙,今止殺妻,於律不合”,於是吃了冤枉官司。他看看官司打不贏,憤而越獄逃出,和李過一起殺了審理案件的糊塗貪官艾同知,然後兩個人逃到甘肅投軍。到崇禎三年初的時候,李自成已經是甘肅軍中的一個小頭目,職務相當於今天部隊中的排長。
崇禎二年十月,皇太極繞過袁崇煥的關、寧防線,率後金兵入大安口,威脅北京城。袁崇煥星夜馳援京師,雙方在城下展開激烈戰鬥,一時形勢相當危急,明廷遂“徵天下鎮巡官勤王”。李自成所在的部隊也奉命北上,走到金縣,找地方上要給養,縣令實在沒錢糧應付過往的軍隊,竟避而不見。帶兵的王參將親自去找縣令說話,等了好久也沒見人。不耐煩的兵們就在衙門的院子裡大叫大嚷造勢,王參將覺得自己的兵有點過分了,就抓了六個人打了頓板子——其中有三個是李自成的部下。
李自成聽說自己的兵給領導打了屁股了,很生氣,認為王參將優柔寡斷,沒本事要到錢糧,只會打自己人。他就帶了幾個人,衝入縣衙門,把縣令抓了起來,準備送到總兵楊肇基那裡去“說理”。半路上遇到王參將,雙方又吵起來。李自成從要部隊流血就要給兵們吃飽飯的角度上講,認為縣令就是瀆職;而王參將則認為,地方上也有難處,大家要相互理解,不能使用暴力手段。其實大家的持論都有道理,只是立論的角度不同。雙方爭執不下,正在氣頭上的李自成就拔出刀子把王參將殺掉了,然後率一些人譁變,投靠了農民起義軍王左掛的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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