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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得象問:“陛下是指什麼?”

皇上說:“范仲淹原來有奏摺,說按古制,天子與輔弼大臣坐而論道,輔弼大臣分管六曹事務,像胳膊使手,以虛御實;如今實事都叫底下衙門分了,二府只能按照條例,管管按資升遷、功過賞罰,不是法治。要實現法治,就該復古,叫二府大臣分別兼管三司、司農、刑部、大理司、兵部、三班院、國子監等等。這樣,輔臣有職有責,事情才能辦得順暢;有錯,也才能責有攸歸。”

得象回憶說:“這事當時也議過,記不得因為什麼擱下來了。”

皇上皺著眉道:“照朕看,還是有道理的,漢唐都是這麼做的。既然一直議而未決,不如再議議,定下來。丞相看著怎麼樣?”

得象說:“陛下說得對,是有道理。已經議過,再議也議不出什麼所以然,是否就不必議了?陛下覺著行,下詔咱們就辦了。”

皇上說:“仲淹自願兼管兵賦,沒有結果甘願受罰。你看其他人可以兼管什麼?”

得象奏道:“具體分工,是否容微臣退下商量之後再報皇上批准?”

皇上答應了。結果還真下了詔書,恢復古制:仲淹因為仍戴著參知政事的銜,讓他兼管刑法;另外一個參知政事賈昌朝兼領農田,等等。

仲淹接到詔書,先是有些納悶:先前在朝里人家堅決反對、行不通的事,怎麼自己去後反倒透過實行了?跟著也就猜到,可能是皇上舊事重提,有意執行,而二府大臣一方面要附會皇上的意思,另一方面,是要表現自己的大度與忠誠國事的情懷?或者不是,而是為了什麼別的?但,還是隨他去吧!自己在朝都無能為力,現在離京遠官,掛個空名能抵什麼事?復古,多半又是一紙空文吧!

仲淹自己看不重,王拱辰卻很認真。他找到得象,問他:“丞相,您幹嗎不勸皇上,讓他聽范仲淹的,搞復古?好不容易趕了出去,又要他兼政,不是裡外更多出一個范仲淹了嗎?”

得象笑道:“急了不是?你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