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下了車。
還沒喘口氣,手機又響了起來,是那家設計宣傳畫的廣告公司打來的。
“老闆,這一單我不收你錢了,你能不能讓我用一下照片?”
“用什麼照片?”林木疑惑地問道。
“是這樣的老闆,我想用你女朋友的照片給我們公司也做一張宣傳海報,你這一單我們就給你免費做了,你看怎麼樣?”
對方用商量的語氣道。
林木這下懂了,多半這廣告公司的老闆也從網上看到了莫君的影片,知道她火了,於是就想用莫君的照片來給他的廣告公司做宣傳。
林木立馬就拒絕了,並且要求對方立刻把設計好的宣傳畫帶過來,還要保證把莫君的照片都刪除掉。
那些照片都挺正常的,倒是沒什麼問題,只是林木不願意別人用莫君的照片去宣傳,這也是侵犯公民的肖像權的。
現在莫君可是正兒八經的公民了,可以享受各種權力的!
對方也沒辦法,只得答應。
當林木和莫君回到寵物店時,卻發現門口已經圍了不少人。
這些人一看到莫君,頓時熱情地圍過來,詢問她是不是真的是這家寵物店的老闆娘。
林木一問才知道,原來莫君火了之後,有人曝出曾經在老城公園後門的那間寵物店裡看到過她。
而且,女俠和老闆的關係似乎很親密的樣子。
於是熱情的“女俠粉絲”們便跑來證實。
林木樂了,看看被眾人圍住的莫君,見她點點頭,林木便大聲地對人們說道:
“大家說的沒錯,她就是這家店的老闆娘!但也請大家理解一下,不要擋到經過的路人,也不要嚇到小店的客人。”
這些“粉絲”們立馬答應,甚至在林木開啟店門後,紛紛表示為了支援女俠救人的壯舉,他們願意在寵物店裡消費。
於是,寵物店裡除了豬豬以外的小動物,全都被人買走了,還有各種寵物用品,幾乎全被買光。
莫君捨得不豬豬,便把它留了下來。
就這樣,新裝修的水陸寵物店還沒有正式開張,店裡的寵物和商品便已經宣告售罄。
送走了熱情的顧客們,林木激動地坐下,拿著計算器開始敲起來。
莫君也小臉紅撲撲地坐在他身旁,像個小財迷似的期待地看著計算器上的數字。
“我們賺了多少錢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