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等一個月的,你不可言而無信。”
“我說你怎麼這麼軸呢?你明明也喜歡我,幹嘛非要等一個月?”
林木鬱悶地說道,卻見莫君倏地抬頭:
“誰、誰喜歡你了?你休要憑空汙人清白!”
聲音裡帶著羞惱和慌張。
“行行,你別生氣,一個月就一個月,反正現在也只剩下十多天了。”
林木見她真有些惱了,只得退讓一步。
“十八天。”
莫君糾正他。
“十八天不就是十多天嗎?”
“十八天!”
“好,你說了算。”
兩人吃完飯,莫君收拾碗筷進廚房洗碗。
等她洗好出來,林木把家裡的窗簾都拉上了,還把客廳裡的茶几和沙發搬到了角落裡。
客廳裡的燈都開啟了,旁邊還立了幾個個射出強烈光線的奇怪東西。
“來,知荷,過來站這裡。”
林木手裡捧著相機,拉著莫君走到被各種燈光聚集的地方站住。
“做什麼?”莫君不解。
“我打算邀請你做咱們店的形象代言人,我給你拍幾張照片,讓廣告公司製成宣傳海報貼在店裡,你願意嗎?”
林木解釋並問道。
莫君點點頭,隨即道:“我不穿那些不知廉恥的衣服!”
她在街上和電視上看到過那些所謂的廣告海報,裡面的女人都穿的很少,非常的不知羞恥。
“你放心,咱們是正規的寵物店,當然不能搞什麼擦邊球。”
林木信誓旦旦地保證,隨後嘿嘿一笑,搓著手道:
“不過你現在這身衣服也不行,要不我給你找一身你試試?”
“什麼衣服?”莫君警惕地看著他,總覺得這個賊子好像又在轉什麼歪腦筋。
“上次我不是給你買了好幾套嗎?現在都還在櫃子裡吃灰吧?我去給你找出來。”
林木微笑道。
“我自己去。”
莫君連忙跑進自己的臥室,還不放心地探了個腦袋出來警告道:
“你不許進來!”
“好!”
林木答應,片刻後朝臥室裡的莫君喊道:
“知荷,那件鵝黃色的長裙也不錯,我記得你好像前天洗了掛在陽臺上是吧?我給你收進來。”
說著朝陽臺走去。
“哎呀!不要!”
臥室裡的莫君臉色一變,跑出去正要阻止,卻見林木已經走到了陽臺,抬頭看著晾衣杆上的衣服,怔怔地張大了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