拌肉的菜蔬山果調味料。唉,他不如去外邊吃掉一個人,還比較省錢省事。
想是這麼想,但是巫主庭仍是手不停歇的研磨調味料,絞盡腦汁想著該如何滿足他的胃,順便留住他的人。她瞅著那名吃得不亦樂乎的黑衣男子,也沒見他肚子吃撐起來,到底食物都吃去哪裡了?真令人疑惑。
“這位大爺。”巫主庭清了清喉嚨。
黑衣男子咬著肉,半轉過身,丟給她一個詢問的眼神。有事?
“三十兩銀子已經用得差不多了。金子拿去城裡兌了現銀,我算過了,即使價錢算你便宜些,依你的食量,大概夠你再住上半個月。現在錢是夠用,但是半個月後,我會跟你結一次賬的。”
黑衣男子點點頭,表示知道。
半個月以後,怎麼辦呢?總不能讓他為了省飯錢,跑去吃人;或是為了有錢住客棧,去吃掉一個人,再“撿”起那個人的錢吧。巫主庭不禁煩惱了起來。
“小宇!”一道喊聲從客棧外遠遠傳來。
“小二子。”小宇嘴裡含著肉,口齒不清的喊著。他拿著那塊肉,撒開雙腿往外奔去。
約莫五歲大的小二子懷裡揣著一個獸籠,裡頭關著一直大白兔。
“小宇,你在吃什麼肉?”小二子驚訝的看著小宇手上的那塊肉。
客棧飄出的烤肉香味,在外邊數十尺處已然香濃可聞。讓人口水直流的肉香總是讓小二子一聞再聞,最近特別喜歡往有緣客棧跑。
肉耶!小二子知道客棧這幾天住了一位豪客,因此客棧時常宰羊殺雞烹肉,只是不知道現在正吃著什麼肉罷了。
“我不知道,你吃吃看。”小宇先咬下一大口肉,然後把手上仍有半個巴掌大的肉遞給他最要好的朋友,很開心很大方的分給他吃。
於是小宇先前吃肉的滿足模樣,在小二子身上又發生了一次。
平常老百姓平日都吃些粗糧、蔬菜,能填飽肚子就行了,有時吃顆雞蛋就已經很享受,至於肉,則是過年過節才能沾幾口的高階品。
雖說如此,比起外邊時不時發生的水旱災,甚至蝗蟲過境、農作物欠收,外貌許多地方經常鬧饑荒,百姓餓得狠了,樹皮、草根,甚至連泥土都吃!山谷裡的村民餐餐能吃飽,不會有一頓沒一頓,不用憂愁下一餐的米糧,已經算是人間仙境般的生活了,誰會計較有沒有肉能吃呢。百姓的要求其實很少很簡單,很容易滿足的。
小二子津津有味的嚼著至少半年沒吃過的肉。 他把懷裡的獸籠遞給小宇,專心吃著香噴噴的肉。
“好大隻的兔子,它好胖喔。”小宇瞪圓了眼睛,伸出油膩膩的手指,從獸籠的縫隙裡探入,去摸那身柔軟的兔毛。
“摸起來好舒服喔!”小宇忍不住整隻小手都伸入籠子裡摸摸它。
大白兔在獸籠裡有限的空間,移動著肥嘟嘟的身體。雖然不知道那個小手掌要幹嘛,但是頻頻挪動身體的大白兔知道它被關起來了。
“爹說先拿來給你們,怕客棧裡的肉會不夠煮。”總算小二子還沒被蜜汁烤肉給迷昏了嘴巴,還記得把老爹千交代萬交代的事情先說出來。
巫主庭看向門外的兩個小蘿蔔頭,問道:“小二子,你爹呢?”
“爹和哥哥都還在山裡。晚一些娘會過來,她說這身兔毛很漂亮,拿去城裡能賣個好價錢。”
巫主庭頷首。“麻煩你娘了。”
客棧需要的只有獸肉,因此,毛皮都會讓獵戶再帶回去,製成皮革皮草。既然宰殺了一個生命,那就要把它做最大限度的使用,才不會浪費。百姓是很珍惜每一分物資的,不會糟蹋東西的。
“要吃掉兔子?”小宇驚叫。
“是呀,燉一鍋兔肉湯。”巫主庭笑笑。“姑姑會記得留一碗湯給你。”
“不要!”小宇把獸籠往背後藏,彷彿姑姑看不到可愛的大白兔,就不會把它吃了。
“怎麼了?”巫主庭訝異。
“不要吃大白兔!”小宇大聲說。“它這麼可愛,不行吃!”
兔子可愛就不能吃?那小宇吃的獐子就不可愛嗎?呵呵,果然是小孩子童言童語的真逗趣。巫主庭放下研磨好的調味料,走去門外,利用身高優勢,從小宇背後把獸籠凌空拎起。
大人是很務實的。雖然巫主庭才十九歲,但是她要守護村莊、擊退覬覦村子的妖怪、要注意蒙古軍的動向,還要掙錢賺全家人的吃食,因此她不會清高、不會只有憐憫心、不會不曉世務,她是很講求實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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