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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

丁塵示意鄭宇把撿回來的黑刀先扔到地上,然後讓兩個人搜一下這人的隨身物品。

這個活對於羅格來說倒是勝任愉快,她很麻利地在還熱乎著的屍體上摸了一遍,順手還剝下了屍體上的外套。這人的外衣應該是電廠裡員工的備品,雖然被穿得髒兮兮的,但是質地還是很優良的,羅格明顯很認貨。

丁塵對這個倒是沒什麼意見,死者為大這種事還是留給衣食無憂的聖母們去幹吧,真要缺食物,他能連肉都割下來醃上當儲備糧,剝件衣服這種小事實在什麼都不算。

鄭宇倒是沒有羅格這麼豪邁,看著她手腳麻利地在屍體上尋寶,自己也插不上手,乾脆端詳了一下自己手裡的步槍,然後向丁塵問道:“還有人嗎?”他看出丁塵是在進行警戒,所以覺得有些不安。當然看他執槍的樣子,丁塵也不怎麼安心,這小子拿槍的形象讓他想起在新聞裡看到的南美黑叔叔。

丁塵遲疑了一下,關上手槍的保險,卻並沒有退出槍膛裡的子彈,就這樣把它插回到槍袋裡。然後伸手接過鄭宇手裡的步槍,搖頭說道:“暫時應該沒有了。”

鄭宇鬆了一口氣,然後疑惑地向丁塵問道:“卡洛把槍給你了?”

他剛才就發現,丁塵手裡拿的槍和卡洛新拿到的那支很像,唯一的區別就是兩支槍的顏色不一樣。不過鄭宇已經習慣了丁塵神出鬼沒的本事,所以猜測是在丁塵臨行之前,卡洛交給他的,只是不知道丁塵用了什麼辦法把顏色改掉了。

這個猜測當然也有靠譜的地方。因為大家都知道,卡洛的這支槍實際上是丁塵送給她的。所以當丁塵需要面對危險的時候,卡洛把槍還給丁塵也很正常。

在這個時代裡,一支槍幾乎就是武力的保證,像丁塵這樣隨隨便便就把一支手槍送人的行為,完全值得以身相許。偏偏當事人都是一幅很平靜的表現,之前什麼樣,過後還是什麼樣,完全看不出有特別的變化。

公寓裡的很多女人一面羨慕卡洛的運氣,一面也在腹誹葉黛的胸懷,覺得她居然能夠容忍自己的男人用這麼貴重的東西向別的女人獻殷勤,實在是太敗家了。

當然鄭宇並不覺得丁塵這麼做有什麼不對。在他看來,以丁塵的能力,有沒有那支槍其實區別不大,他既然能夠奪來這支槍,自然也可以再搶第二支槍。當然這並不妨礙他羨慕卡洛手裡的槍,正因為印像深刻,所以他才會覺得這兩支槍很相似。

丁塵看了鄭宇一眼,並沒有回答這個問題。他俯身撿起地上的黑刀,把它插回到背後的刀囊裡,然後開始檢查手裡的步槍。

零三式步槍應該算是一款老槍,在丁塵的記憶當中,很早以前就已經停產了,他甚至都沒什麼機會使用這種步槍。

但是此時,他發現手中這步槍的生產批次應該是比較靠後的,因為它的槍柄上加裝了指紋識別模組。

這讓丁塵覺得很驚訝,這種第一代的指紋識別模組需要使用電池驅動,一旦電池失效後會自動鎖死槍機。此時除非瞭解槍支結構,否則暴力破解的時候會引起爆炸破壞擊發裝置。而且指紋一旦輸入槍支後,除非使用特別的程式設計器,否則是不可更改的。現在這支槍柄上的指紋識別模組很明顯已經沒電了,他實在無法明白,這個男人是怎麼使用這支步槍的。

他隨手卸下槍裡的彈閘,然後舉起步槍,對準遠處的樹林扣下了扳機。隨著一聲清脆的槍聲,槍膛裡的子彈射了出去。

這個結果和丁塵的猜測相同,很明顯這支槍裡的鎖宕機構發生了故障,在指紋識別模組失效後,並沒有能夠阻止後來者繼續使用它來當作武器。

丁塵試槍的時候,羅格正把從屍體上搜出的物品放到一起,結果被丁塵打的那一槍嚇了一跳,在確定並不是丁塵又發現了敵人後,她生氣地看著丁塵說道:“你剛剛浪費了一顆子彈。”

“別擔心。”丁塵彎腰撿起地上的彈殼,把它放進外衣的口袋裡,“我們可以重新裝填它。”

羅格瞪了他一眼,向鄭宇說道:“他的靴子看起來不錯,你不試試嗎?”她說道:“你倆的腳看起來差不多大。”

鄭宇厭惡地搖了搖頭,“我可不要穿死人的東西。”

羅格撇了撇嘴,“那真可惜。”她說道:“如果我有這麼一雙大腳,可不會在乎它曾經穿在誰的腳上。”

丁塵並沒有理會兩個人的對話,他走回到剛才的石頭旁邊,從揹包裡取出一套小型工具,很熟練地擰開步槍槍柄上的螺絲,然後用軍刀橇開一條縫隙,把刀尖伸進去拔弄了一下。手上沒有感覺到碰到了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