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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書生秀才,缺乏閱歷經驗,被認作殺人兇手時便亂了方寸,再被愛慕的女子當堂指證,頓時六神無主,心喪若死了。

從陳劍臣的立場上看,他並不信蕭寒楓會做出翻牆入室去竊香偷玉,的行徑,更遑論暴起殺人了。再聯想到繡花鞋丟失之事,一個答案呼之欲出,很可能是有人撿拾到繡花鞋,於是拿著鞋子來到卞家,意圖透過此信物登堂入室,一嘗芳法一

此大前提是,那人必須恰好是知道繡花鞋所代表的涵義。

這個推測或有根據,不過當前許知屁哪裡聽得進去?陳劍臣更沒有對應的身份進言,就滬到驚堂木一響,許知屁喝道:“退堂!”

有官差拖著蕭寒楓到牢房裡去了。

審訊完畢,圍觀的觀眾紛紛散去,口中議論不停,都在說‘知人知面不知心’之類的,對於那卞家小姐,同樣沒有好顏色,指著脊背嘀咕:若不是她不守婦道,弓狼入室,其父親怎麼會糊里糊塗送了性命……—……

這些難哄的言語如刀如劍,符紮在胭脂的心坎上,嬌軀搖搖欲墜,幸而身邊有丫鬟扶持住,這才沒有當場暈衙。

“唉,寒楓也真是……”

王復黯然嘆息,他與蕭寒楓情誼不薄,眼睜睜看著他認罪被收押,不免為之傷神了

那邊席方平一聲不發,這個時候實在不知該說什麼好。人證物證俱在,蕭寒楓又認了罪,簡直就是鐵案如山了,相信稟告朝廷後,一個.‘秋後問斬’的判決逃不掉。

他們所能做的,唯有間或送點好些的飯食到牢房裡給蕭寒楓吃,聊盡同窗之誼。

“留仙,我們走吧。”

見到陳劍臣還站著不動,作沉思狀,王復便出聲叫道:

陳劍臣恍然醒覺,忽道:“插臺兄,你和方平且先回去吧,我想到處走走。”

王復腦海靈光一閃,問:“留仙,莫非你還有法子救寒楓出來?”

陳劍臣面露一絲苦笑,含糊地回答:“盡力而為吧。”他倒不是想做救世主般的爛好人,不過蕭寒楓乃是他的同窗,彼此多有來往,一向相處融洽,總不能就此袖手旁觀,目送他蒙冤而死而不救。

心道:如果蕭寒楓沒有認罪就好了……

念頭一閃而過,隨即被否定一

按照州才的情況,蕭寒楓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如果不認罪,立竟就會棍棒加身,把他痛打一頓。而以他的身子骨,只怕十會棒下來人就暈了,

人暈了,最後還不是任由別人擺弄?揌手印再簡單不過。

這就是‘屈打成招’。

這般的審訊方式在天統王朝可謂濫觴,上得堂來一拍驚堂木,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吃一頓棒子再說。清寒楓得以免於此刑,還多得他的秀才身份,是個讀書人,又沒有掙扎,許知屁才沒有真正的命人開打:

“莫非留仙還有什麼計謅,何不說出來參詳參詳?”

王複眼眸掠過一抹喜色。

席方平也露出了關注的表情

他對於陳劍臣,可是很有信心的。

陳劍臣搖搖頭:“如今心中紛擾,沒有頭緒。”

對於他的神神化化,王復和席方平都深有體會,於是也不追問,一抱拳,結伴回書院了。

“公子,你覺得蕭公子是冤枉的嗎?”

一直不吭聲的嬰寧開口了:淅州一行,她對於蕭寒楓也頗有好印慕

陳劍臣微笑道:“嬰寧你覺得呢?”

小狐狸微一思索:“蕭公子雖然畫那些羞人的畫,不過嬰寧還是覺得他謹於受禮,不像那窮兇極惡之徒。”

陳劍臣道:“或者人不可貌相呢。”

嬰寧一怔,隨即嗔道:“公子又來蠶我的話了。”咬了咬紅唇,她卻是知道陳劍臣心中已有定斷了:

陳劍臣呵呵一笑。

“嗯,那公子想如何入手?”

陳劍臣忽然手一指:“我想找她談一談。”

他所指的方向,就見到蒙著面紗的卞家小姐胭脂,由一個丫鬟陪著,正慢慢的順著街道小步而行。

“這位姑娘有禮了。”

很別捏的搭訕方式,不過入鄉隨俗,為了避免被人一照面就認定為瘋子,該做的禮儀不可或缺。

胭脂一愣神,打量著眼前這位身材異常挺拔,但又作讀書人打扮的年輕書生,雖然對方眉目俊朗,帶著一和陽光般的微笑,很能給予人好感:只是她家中正逢鉅變,父欒喪身,又被別人指著脊背非責備為……招蜂引蝶……的禍首……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