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掂著腳尖上前,撿起橙刀,然後,掉頭狂奔,一路上,雞皮疙瘩就象石灰一樣,一路揮灑。
拐了好幾個拐彎,他才停下來,但是腦海裡仍然不時湧現剛才那個噁心的畫面。原來,他剛才飛刀梟首的不是蛇,而是鼻涕蟲,而且還是已經變種,或者說是還沒有進化的的鼻涕蟲,它足有啤酒瓶大小,一米多長,渾身滾~圓、肥膩,面板表面還有一層象鼻涕一樣的黏~液。
馬義平生最怕這種玩藝兒,一看到它,他就噁心到不行,偏偏地道里的鼻涕蟲還大得離普,最要命的是,剛才他一刀飛過去,直將就將它的頭給切斷了,裡邊的油膩、濃稠的東西“譁”一下就倒了出來,都噴有半尺遠,那是有多噁心就有多噁心。可惜小筆不能下筆如神,將那種噁心到不行的畫面描繪得傳神,假如你有興趣,不防做一個實驗:用一個超大號的杯,收集大量的鼻涕、濃痰,然後,你將你收集到的東西,“譁”一下頃倒地上,然後,你再去欣賞,包你馬上就對馬義那種噁心有一個非常直觀的感受。
馬義忍著噁心,用泥土將沾在橙刀上的黏~液搓掉,然後將它收進儲物空間,再休息一會,平靜一下心情,他才開始往前走。雖然他不能確定前面就是古地道出口,但是他不想再走回頭路,因為他不想再次面對那隻噁心的鼻涕蟲。古地道很長,大約再走了十多分鐘,終於看到了一座石門,馬義以為終於找到地道出口了,不由心頭大喜。
他急步上前,推門,石門竟然紋絲不動,於是他不得不再拿次拿出橙刀,“嚓嚓……”一陣切割,然後抬腳一踹,石門就轟然塌了。
可惜,石門外不是陽光明媚的地面,而是一座秘室。
秘室規模不小,足有三、四百平方米,地面、牆壁鋪的是大理石,頭頂上是蒼穹頂,鑲大理石片。
“莫非這裡是地下寶藏? ”馬義心頭竊喜。
想想也是哈,敘國也是有幾千年歷史的古國,儘管木有創下足以讓世界驕傲的古文明,但人家畢竟是古國,源遠流長,出現那麼幾個牛逼大財主也不是不可能,那時候又不象現代有銀行為你代管財富,所以他們必須修建藏寶室來收藏自己的財產,以免被歹徒掂記上,來搶劫。
然後,因為某種原因,寶藏沒有機會重回地面,成了一座地下寶藏。
第十二章 天妒英才
然而,馬義很快就失望了。
因為整個秘室,目光之所及之處,竟然是一片空曠,只有在秘室中間,擺著一張大理石桌,桌上,擺放著一具石棺,石棺裡,是一具骷髏,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賠葬品,別說神馬金銀珠寶啦、文物古懂啦,就連一隻破碗都木有。當然,如果有破碗,它應該也算是文物了,因為,這座墓看起來應該已經有些歷史,堪稱古墓。
因為歷史在那擺著,所以,一隻破碗,哪怕當年,人家是用來喂小貓小狗,甚至是用來裝便便的,到了現在,它也是古董,肯定老值錢了。馬義不是那種吃飽沒事幹的閒人,又不想裝逼假斯文,所以他對古董這玩藝是既不懂,也不感興趣,不過喜歡這些玩藝的傻缺多了去,而且都是錢多到燒手那種,所以他也不介意自己能夠撿幾個這種名叫古董的東東,然後高價賣給他們,掙點奶粉錢,呃……不是,是掙點零花錢。
結果天不遂人願,秘室空空如也,他總不能拿幾塊人體骸骨出去賣錢吧?
當然,前提是這玩藝要能賣到錢才行,而且,他還必須不怕遭天打雷劈。
“這到底是哪個神經病啊,既然窮到連半點陪葬品都木有,為毛還將墳墓修得那麼牛叉?這不是成心忽悠人嗎?”馬義心生怨念,卻又無可奈何,人家就這麼任性,你又能咋滴?不服你可以咬他呀,如果你不怕骨頭磕牙,你可以盡情地咬。 馬義屬狗的,天生愛啃骨頭,不過不是啃死人的骨頭,而是豬啊、牛啊之類新鮮煮熟的骨頭,所以他果斷放棄咬人家的衝動。
何況人死為大,儘管人家再多的不是,但是人家已經死了,所有恩怨也就一筆勾消,就不能再折騰人家,不然會遭天譴,對不?
他環視四周,這裡已經是地道的盡頭,如果再找不到出口,他只能原路還回,往相反方向尋找出路,雖然他非常不想再次看到那隻噁心的鼻涕蟲,可是,生死事大,與個人性命與自由相比,神馬都是浮雲。話說春秋時期,越王勾踐在被吳王夫差打敗之後,他為了取~悅吳王,讓他能夠對自己放心,然後網開一面,他都不惜品嚐吳王的大便,為他“診”斷病情。
越王以九五之尊,為了自己的小命與自由,都不怕噁心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