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究竟有沒有這樣一個人,我很不能肯定,因為除了我的人的密報之外,再沒有其他證據,這密報的人甚至也不能說清楚這個人是不是一個男人。”
“如果真有這個人,那應該是一個武功高手啊。”
“嗯,這個人跟耿長史他們有沒有關係,耿三奶奶自殺是不是要保護他,這些我都沒有證據加以證明。其實,這四個人我都沒有吃準跟盧王妃究竟有沒有那種私情。我希望沒有,我也希望我只是捕風捉影。”
蕭家鼎笑了:“我現在明白了為什麼王妃要把我詩會上的那首詩作‘暫分煙島猶回首,只渡寒塘亦並飛’,貼在王府的正堂上,目的應該是提醒盧王妃,讓她警醒,要象鴛鴦那樣,保持婦道貞節。”
王妃也笑了:“你很聰明。我告訴你這些,只是我的推測,希望對你調查這個案子有所幫助。”
“幫助太大了,有了王妃的提示,我至少有了偵破的方向。知道該從哪裡著手了。謝謝王妃!”
“嗯!你能七步成詩,又精通刑律,的確是非常難得的人才,好好幹,將來一定會有大的作為的。”
“是!”
蕭家鼎拿了那一疊狀子,告辭離開,回到了家裡。
他把所有的狀子一份份的都仔細研讀了一下,不由苦笑,果然都是很棘手的事情。而且都是不能透過正常途徑實現目的的事情。看來,只能是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了。
次日,錄囚一行人出發了,李恪坐著豪華車輦,在王府護衛隊的保護下,走在隊伍的中間。唐臨坐的另外一輛馬車則跟在後面。在後面,就是蕭家鼎他們這些書吏了,都是騎馬跟隨。因為是錄囚辦公,都沒有攜帶家眷。
九隴縣距離益州並不遠,官道也很好走,不到一日,便已經到了九隴縣縣城。
縣令帶著全縣官吏還有鄉紳在城門外迎接。因為是錄囚,而不是一般的視察,為了避嫌,按照慣例,都不安排大的宴請接風,下塌之後吃過晚飯,立即就開始了錄囚工作。
錄囚的簡單程式就是蜀王李恪帶著手下書吏在衙門的大牢裡現場辦公,挨個囚室走一遍,有喊冤的,便當即詢問有何冤屈,由書吏記錄在案。然後調集衙門案卷,由專人複查,然後組成評審組進行評議,確認有問題之後,當場能裁決的由蜀王李恪親自作出裁決,若是當場不能,而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的,則把案犯押解到益州衙門,同時把所有案卷材料也轉走,繼續調查處理。直到最後拿出擬判意見之後,提交蜀王裁決。
當然,除了當場收集的喊冤的案子要進行復查之外,此前已經收到了喊冤的狀子,屬於當地的,也要調取材料進行復查,並詢問案犯,這些都是由手下書吏進行的,而蜀王李恪除了親自到牢房視察並聽取有冤情的犯人的書狀之外,具體的案件複查,都是有手下的書吏各自負責,然後向他稟報擬處意見。
這九隴縣只是一個小縣,關押的案犯不多,所以錄囚任務不重,預計一天內能審結。
但是,對於蕭家鼎來說,則是不一樣,因為王妃交給他的那一疊需要他酌情處置的狀子中,就有一個案子是屬於九隴縣的。
這個案子此前他已經把狀子好好看了一遍,現在到了縣衙,馬上又抽調了這個案子的全部卷宗複查。案子其實很簡單:案犯叫晏二郎,是縣城客大戶張老太爺家的男僕。這個張老太爺有一個跟班男僕叫呂超,仗著主人的寵信,對他們僕從很兇悍,動不動就打罵,不少男僕被他打罵過。而且這男僕呂超還很好色,對府上的婢女動手動腳的調戲,大家都敢怒不敢言。這晏二郎也被他打罵過,心裡有氣,案發那天,他又剛好喝了一點酒,看見這男僕呂超管家又在辱罵一個犯了小錯的婢女,還動手動腳的在婢女身上亂摸。晏二孃氣不過,仗著酒意,抄起一塊石頭,從後面猛擊呂超後腦,把呂超打得腦漿崩濺,當場死亡。
晏二郎被以故意殺人判處了斬刑。已經審結。但是,晏二郎的老孃四處告狀,他不是說他兒子冤枉,他兒子殺人了自己也承認了,她是說她已經七十的人了,又年邁多病,親戚都不願意管她。她雖然還有一個兒子,但是那個兒子早就已經分家另過,從來不管老孃,這老孃這之前全靠在張老太爺家當僕從的兒子晏二郎供養,要是他兒子被處死了,也就沒有人給他養老送終了。只要不判死刑,就算判了流刑,她也跟可跟著兒子去流放所一起生活,母子可以相依為命。
第146章 不合法的要求
死刑改流刑的理由只是為了自己能有人養老送終,她這樣的喊冤理由當然是不可能得到衙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