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的問題:那黑衣人已經明確提出,明晚必須在QQ上再度相會,而且必須正面回答他的問題!也就是說,胡曉勇必須毫不含糊地承認,自己就是8月25日深夜出現在五棵松的那輛銀灰色本田車的車主!也就是說,自己正是那拋屍人!當然,胡曉勇也可以極力否認這一點,但是,倘若如此,對方就可能惱羞成怒而立刻報警,而警方只要提取血樣進行DNA比對,就能夠非常容易地判明,他胡曉勇正是奪命崖女屍的拋屍者!
但是,難道自己就只能乖乖地向那黑衣人坦承此事嗎?而倘若一旦承認自己就是拋屍者,自己的小命從此就永遠掌握在那黑衣人的手中!
胡曉勇思念道,至今為止,那黑衣人也只是猜測而已,他尚未斷定自己就是拋屍者。倘若自己貿然承認,將無異於作繭自縛!
因此,決不能輕易承認!
可是,自己的精液存在於那女屍的下身,而警方理應及時作了DNA鑑定,那可是最最致命的證據!即使自己不承認,又能有什麼用處呢?如果聲言自己並非拋屍者,一旦惹惱了黑衣人,其後果將不堪設想!
此刻,胡曉勇的頭腦非常清晰,他明白,黑衣人已經掌握了自己的七寸,任何無謂的反抗都將無濟於事!
既然如此,就必須勇敢地坦承,自己就是8月25日深夜前往奪命崖的拋屍者。但同時也要宣告自己並非是殺人者,而是事出無奈,情非得已,希望能夠獲得黑衣人的同情。
胡曉勇已經決定向黑衣人承認一切。為了避免明晚登陸QQ時心慌意亂而導致詞不達意,他今夜必須事先擬好文稿。
胡曉勇在自己的電腦裡寫道:
“我最最尊敬的黑衣人:您好!
我並不知道您是誰,但從今天起,您已經成為了我的主人!我由衷地感謝您的仁慈,我對您充滿了無限的崇敬和愛戴!
您那超群的判斷推理能力令我震懾無比,同時也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在您的面前,我不敢有絲毫的隱瞞。我必須向您承認,我就是那拋屍者。
可是我也必須宣告,我並非殺人兇犯。我承認,那死去的可憐女孩兒曾經是我的熱戀情人。我非常愛她,我並沒有殺害她,我完全不知道她究竟是怎樣死亡的。是心臟病突發而死?抑或是死於吸毒過量?我與她曾有過一段難忘的情緣,捫心自問,我並非無情之人,我當然不希望讓自己心愛之人躺在那荒涼的山谷之下!但是,當此危急時刻,我根本就沒有其他的選擇!當我將她的屍體拋入奪命崖的荒涼山谷之下時,我的心在滴血!
我非常明白現在的情勢。如果您報警,我將立即身陷囹圄。雖然我會為自己辯白,聲稱我絕非殺人真兇,但是誰會相信我呢?我將要面對的,將可能是死刑,或者是終身監禁。
但是,仁慈的您並沒有選擇報警,您挽救了我!從此以後,我將心甘情願地成為您忠實的奴僕。因為,我的生命和自由完全是出自於您的仁慈和恩賜!
您忠實的奴僕胡曉勇敬上”
寫完之後,胡曉勇又從頭到尾仔細檢查了一遍,然後將檔案儲存了下來。
胡曉勇沮喪地關上了電腦,他長長地嘆了一口氣。他明白,他已經真真切切地成為了那不知名的黑衣人的忠實奴僕!
第三十四章
胡曉勇第二天早晨醒來時,已是上午9點多鐘了。今天是禮拜六,不用上班。但他也根本不想出門,於是草草梳洗之後,從冰箱裡隨便拿出幾片面包,聊以充腹。
胡曉勇泡了一杯茶,一邊喝著茶,一邊坐在沙發上想心事。
他不由得悲嘆起自己的命運。
自從大學畢業後,他諸事順遂。他順利地與梅雅清結婚,他順利地成為公司的高管,並順利地成為最最年輕的公司董事!可是,誰又能夠預料得到,正當他事業有成、春風得意之時,一次簡單的豔遇竟使他墜入萬劫不復之深淵!
或許,這一切全都是命吧?
那麼,下一步該怎麼辦呢?難道自己真的就要像一條忠實的狗一樣,對那黑衣人惟命是從?
孫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如果想佔據有利位置,就必須對對方有所瞭解。可是,在目前的情況下,又如何能夠了解對方呢?
胡曉勇思量道,倘若能夠知道那黑衣人的車號就好了!
可是,只知道那是一輛黑色奧迪車,根本就不曾看清對方的車號!那晚差點兒就要出車禍,當時心慌意亂,哪有心思注意到對方車輛的車號呢?而如果不瞭解對方的車號,又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