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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所有案件材料都要對口解決,這也是中央信訪的規定,大鵬給軍委等各單位郵去的材料必然要返給空軍政治部,這也是王主任來火的原因。距離胡耀邦家很近,大鵬來到會計司衚衕25號,他像往常一樣把新材料放進信箱,只聽“啪啦!”材料從無底信箱落地。警衛突然站起來喊:“幹什麼?”

大鵬說:“你喊啥?我給首長送封信有什麼大驚小怪的?”

警衛說:“首長沒在家。”

大鵬說:“因為他出國了我才來送材料,期望你能把材料交給他的秘書。”

警衛把門上的小口輕輕的放下,他收下了材料。大鵬欣慰的離開,並彬彬有禮的說了句:“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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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寫給逐浪網法律宣告

作者自2012年開始在逐浪網,在《都市小說》上傳了百萬字的《大鵬八部》,儘管獲得60餘萬的點選,其中也有60餘萬字的簽約,而存在問題如下:1、在簽約文字中具有雙方平等制約的法律性,其中內容包括逐浪網南京總部、北京兩單位和美國一單位,當然以上四處網路發表本作品是合法的歸屬逐浪網總部管轄。然而,在全國有十幾個網站未經作者的同意不僅複製發表《大鵬八部》作品,而且在作品中參雜著廣告與手機下載。這不僅是單純的法律侵權行為,在經濟收入中沒有給作者分文,可以說這是非法的財產搶奪。

2、作者向逐浪網反映上述問題,答覆讓作者向百度或法院投訴,視乎與逐浪網沒有任何責任承擔,這對於一個七十歲的作者;身患類風溼關節炎憑藉單指禪上傳簽約作品有些不公平,是否應該是雙方維權才對?

3、因為上述原因,作者不得不終止作品以全本結束,並提出要在其它網站駐站上傳作品,答覆是:“不可以,如果作品有了成就要承擔侵權的法律責任。”為此作者在本逐浪網《同人其它》上傳《大鵬八部》改編《反腐之殤》,在《反腐之殤》上傳30餘萬字,曾經提出三次簽約沒有批准,最後一次提出卻出現答覆是:“攝政作品暫不簽約,可以再次。”。《反腐之殤》本是逐浪網已經簽約的《大鵬八部》改編,具備一定的合法性,為什麼換到逐浪網《同人其它》就攝政?

綜上所述,作者在上傳第100章向貴站提出異議與宣告,所謂異議是不是在有悖於貴站的網路宣傳的宗旨?是不是違背黨的十八大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精神主張?對於一個七旬老漢真實人生作品是響應反斗爭的複雜性,也是亡黨亡國還是興黨興國每個中國人的必修課。

現在張萬年秘書的蔡英挺,蔡司令員在輔導講話中指出,在反思(徐才厚案件)的教訓中發現,其所作所為與我國曆史上的慶父、伯嚭、趙高、董卓、李林甫、蔡京、秦檜、嚴嵩、魏忠賢、和��取笆�蠹槌肌庇芯�說南嗨浦�Γ�礎凹欏保�薜攣奩貳⒋蠹樗浦遙弧疤啊保�暗夢捫帷⑻霸咄鞣ǎ弧鞍浴保�薹ㄎ尢臁⒆ê嵐緣潰弧凹佟保�謔切姆恰ⅰ傲矯嬡恕保弧八健保�岬秤�健⒏閔酵貳�

中央軍委僅在2014年就查處16位將軍,反腐力度之大震驚中外,可以說這是一場史無前列的人民戰爭,而為什麼有人反對?如果您真的有一顆《愛國之心》,絕對會立足於反的大力支持者,因為能不能把反堅持到底,不單純是國家的興衰,那是與全國每個公民息息相關的大問題。反之,有些死抱著貪官殭屍大腿不放的也大有人在,甚至波及全國各條戰線。

中國的界發展何去何從?是脫離實事求是的,去追求虛擬飄渺文作的銅臭?還是與中央反腐倡廉保持一定步伐,這是站在哪條戰線大是大非問題。有了問題是以實名向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投訴,還是向作協或文化部舉報?在依法治國的今天,賦予公民更加廣泛的權力,這也是十八大四中全會依法執政的精神宗旨。

關於宣告:1、根據上述作者在逐浪網簽約了《大鵬八部》作品,所出現的問題存在自相矛盾。故而作者提出意見或建議,從《大鵬八部》到《反腐之殤》哪章存在問題可來函指正,作者保留申控的權力。

2、作者在過去的兩年中在逐浪網堅持上傳小說,可以說是真實的人生故事,雖然作者對逐浪網的痴迷忠誠,並堅持繼續上傳章節,堅持在《大鵬八部》已經簽約的作品,經改編為《反腐之殤》再度簽約,如果貴站不給說法耍弄老頭子,那與蔡英挺司令員分子與奸霸的歷史十大奸臣沒有什麼區別,作者保留控告權力。

3、作者有權向各網站上傳駐站作品,在半個月內逐浪網沒有異議答覆,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