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山插隊,因為身體有病前來投醫的。她的名字叫張錦蘭,年齡剛滿21歲,似乎也是情投意合,她把家庭地址等一切都讓我記下,當然她也向我要了家地址。
天逐漸的黑下來,我與張錦蘭走散,她聲嘶力竭的喊著我的名字,在那燈光映照的松花江畔,江美、燈美、人更美,我完全失去了一個知青的魅力,現在是什麼?逃兵!我為什麼不敢面對現實,不僅我要回兵團,回知青的隊伍還要成家。我激動地向張錦蘭走去,她見到我就哭著擁抱,幾乎是生怕跑了似的,這也是有生以來第一次那麼激動,我被感動著。
吃過晚飯我送她上車,給她七斤糧票還有十元錢,臨別時相互通訊聯絡。就這樣我們分手告別,可萬沒想到這是我們的永別,但是我還是要感謝她的,因為就是她才讓我重新去齊齊哈爾鐵路南局宅,就是她才讓我回到闊別一年多的兵團,就是她才讓我重新的站起來。
半個月後我與二舅一家人告別,可萬沒想到這將是我們一生中的永別,從此我離開了第二故鄉………佳木斯。
請看44章:起墳暴露的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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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起墳暴露的命案
1970年8月,我回到了齊齊哈爾鐵路南局宅。二姨夫與鄰居們都在思念中落淚,分別已經快十年了,想起過去的往事怎能不讓人痛心。繼父從外面走進來就放聲大哭,他慚悔當初不該跟哥哥掙家產打官司,懺悔不顧我的學業卻急於的再婚。他說得是那麼誠懇,他哭得是那麼傷情。
傅姨走進屋開始只是哭,她想念我那已經去世的母親,痛惜在母親病故後對我的傷害。她擦著眼淚說:“大鵬,你找物件了,我家還保留一封你的信,是寫給溫州知青的信,她叫張…什麼蘭,我給你拿去。”
傅姨說著走了半個時辰,回來說沒找到,其實那封信是退回來的也沒用,或是通訊地址有誤造成的。
繼父和二姨夫介紹,1967年為我辦理下鄉知青通知證明,那隻能證明我是知青才下鄉到兵團,現在能成為真假知青不也很好嗎?
晚上我是在繼父家吃的飯,也認識繼母和她帶來的妹妹和弟弟。那個妹妹叫劉佳宜,她已經結婚,在黑龍江電影院工作。弟弟叫劉大川,他還在中學唸書。不知道為什麼,當初他們還真的把我當成一家人,可當我看到他們的生活、工作和學習是那麼的羨慕,那麼的感到自卑,那麼的傷情而落淚…,我從內心裡懷念著母親,懷念著以往的過去。
晚上繼父在睡夢中抱著我哭泣,也許這也是十三年的父子之情吧。繼父要帶我去兩半屯給爺爺和母親上墳,聽說五一市裡下了公告,限期在百日內起墳,如不執行者按無主推平墳地。
我和繼父帶著鍬各騎一輛腳踏車向兩半屯進發。等到了那簡直就是另一個世界,荒涼的墳墓一排排在那沉睡,有的已經起走,有的死皮賴臉的無人動土。因為多少年也沒人管爺爺和母親的墳地,繼父去找管理駐地的負責人,按總軍師旅營連排兵給找墳,當然那是繼父花兩元錢的結果。
所找到的墳都已經與地相平了,我和繼父一鍬鍬的培著土,在完成的時候點香、燒紙、磕頭,在南局宅已經把眼淚哭幹,只能說幾句安慰話以表思念之情。一切完成只有和繼父騎車回家,回到南局宅繼父的家。在路上繼父講了一段真實而且是剛剛發生的故事:“前些天有人起墳,這個人,把他十五年前已故的父親骨骼裝進了袋子,費了好大勁才弄回家,並把它放在了倉房裡。晚上吃飯突然聽到倉房裡毫子的打架尖叫聲。那個人撂下筷子向倉房走去,片刻間又聽到袋子裡有聲音,他趕緊掀起袋子把骨骼倒出來,就在骨骼落地的同時,兩個毫子從腦骨中竄出來跑了,可他卻看到那腦骨上面怎麼還有釘子,當時他打了個寒顫。
第二天他去派出所報案,經公安調查人已經去世十五年了,看那好大的釘子就釘在腦骨上,這肯定就是他殺了。後經過公安局的偵破,原來那個人的父親是被害死的,是他的母親與他人通姦合謀害死他的父親,現在他母親已經與那個合謀人結婚十五年。公安出警把罪犯逮捕歸案,當然兩個罪犯做夢也沒想到會有今天,他們最後還是逃不掉法律的制裁。這起案件可以說是《殺人不可恕,國法也難容。》”
提起此案,二姨夫也說起發生在身邊的另一起案例。
:“故事就發生在鐵路南局宅,從火車站往南來,路西的家屬樓,大部分都是日本侵略時期讓中國人蓋的。其中有一家住在二樓,祖孫三代四口人,夫妻兩口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