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2項決議如下:(一)1990年8月2日透過的關於反對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第660號決議,譴責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要求伊拉克立即無條件撤軍;要求伊拉克和科威特談判解決它們的爭端。(二)1990年8月6日透過的關於對伊拉克採取經濟制裁的第661號決議,決定對伊拉克採取強制性的廣泛經濟制裁;成立監督執行該項決議的661委員會;保護科威特合法政府及其機構的資產;不承認佔領國在科威特建立的任何政權;凍結伊拉克和科威特在國外的資產。(三) 1990年8月9日透過的關於不承認伊拉克吞併科威特的第662號決議,決定伊拉克不論以任何形式和任何藉口兼併科威特均無法律效力;要求所有國家、國際組織和專門機構不承認伊拉克對科威特的兼併;要求伊拉克撤銷其兼併科威特的行動。(四)1990年8月18日透過的關於要求允許第三國國民立即離開科威特和伊拉克的第664號決議,要求伊拉克准許和便利第三國國民立即離開科威特和伊拉克,准許領事人員立即和繼續不斷前往探視這些國民;不得危害這些國民的安全或健康;要求伊拉克撤銷其關閉各國駐科威特外交和領事使團及取消使團人員豁免權的命令。(五)1990年8月25日透過的關於對伊拉克實行海上封鎖的第665號決議,呼籲同科威特政府合作的正在海灣地區部署海軍部隊的會員國必要時在安理會授權下采取符合具體情況的措施,攔截一切進出海運船隻,以便檢查與核實其貨物和目的地,並確保第661號決議所規定的與此種海運有關的規定。(六)1990年9月13日透過的關於對伊拉克或科威特平民提供人道主義食品援助原則的第666號決議,請秘書長定期向661委員會提供伊拉克、科威特食物供應情況,由該委員會決定是否出現了人道主義緊急援助的情況,並應透過聯合國,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或其他適當機構的合作下提供食物,以保證這些食物分到原定受惠者手中。(七) 1990年9月16日透過的關於譴責伊拉克撤銷駐科威特外交使團的第667號決議,要求伊拉克立即釋放被扣留的外交人員和外國僑民,進一步要求伊拉克立即保護科威特和伊拉克境內的使領館所在地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並且不得采取任何阻礙使領館履行職務的行動,包括同它們的國民接觸和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與利益。(八)1990年9月24日透過的關於委託661委員會審查援助要求的第669號決議,委託該委員會審查向因執行貿易禁運而遭經濟損失的國家提供援助。(九)1990年9月25日透過的關於禁止向伊拉克空運的第670號決議,就對伊拉克、科威特實行空中封鎖有關事宜作了具體規定。(十)1990年10月29日透過的關於要求伊拉克對其侵略承擔責任的第674號決議,要求伊拉克不得扣留第三國國民為人質;重申要求伊拉克立即保護在科威特和伊拉克境內的外交及領事人員與館舍的安全和福祉;決定伊拉克應對此次戰爭破壞及經濟損失負責。(十一)1990年11月28日透過的關於譴責伊拉克改變科威特人口構成的677號決議,責成聯合國秘書長保管一份已獲科威特合法政府證明其真實性的科威特人口登記冊,所登記人口的截止日期為1990年8月1日。(十二)1990年11月29日透過的關於對伊拉克可以使用一切必要手段的第678號決議,給予伊拉克最後一次遵守安理會第660號決議及隨後的所有有關決議的機會;除非伊拉克在1991年1月15日或之前完全執行各有關決議,否則授權同科威特政府合作的會員國使用一切必要手段維護並執行安理會所有有關決議,並恢復該地區的國際和平與安全。海灣危機結束後,聯合國安理會就處理海灣戰後有關事宜又透過了一些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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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人員和臺胞撤離科威特紀事
伊拉克在這場戰爭中慘遭失敗,損失嚴重。僅在地面戰鬥中,伊拉克就有42個師被殲滅或被擊潰,被俘官兵約達8萬人。從空襲階段到地面戰鬥中,伊拉克傷亡人員共達10到15萬人。伊拉克被擊毀的坦克3300輛,火炮2200門,裝甲運兵車2100輛,分別佔伊拉克各戰區坦克的78%,火炮的70%,裝甲運兵車的73%。伊拉克的工業、石油及其他經濟設施也遭到嚴重破壞,巴格達和巴士拉遭受破壞的程度更為嚴重。據統計,伊拉克在這場戰爭中的經濟損失超過2000億美元。
由於力量對比懸殊,以美國為首的多國部隊以較小的代價贏得了這場戰爭。據統計,多國部隊人員損失僅1000人左右,其中美軍300人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