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一本書——從搬運工到億萬富翁,棒不棒?”不等方世初回答,她又自己回答了:“特棒!”
“還冰棒呢!”方世初又譏諷了她一句,然後站起身來,招服務生過來買單。服務生卻告訴他,單薛城早就買了。方世初連個謝字也沒說,連看也沒看薛城一眼,披上風衣就走了。他為自己這個突如其來的舉動激動不已。他發現他很想把這個驕傲的姑娘徹底擊敗一次。他特別需要以戰勝的方式來為自己贏得信心。
“方世初!”薛城在他背後大叫,可能還跺了幾下腳吧。
方世初像是沒聽見。但一走出酒吧的大門,方世初覺得眼前就少了什麼,從裡到外都空蕩蕩的。少了的不是別的,是剛才還坐在自己對面的那個姑娘。他突然又後悔起來,想走回去。只是想,腳步卻朝著離那姑娘越來越遠的方向走得更快了。方世初說不清他對薛城的感覺。長久以來這姑娘既是他的痛苦之源,又彷彿是他的全部憧憬。每次想起她,哪怕是在澳洲那麼遙遠的地方,也有一股暖暖的東西立刻就流遍全身,他為她衝動,為她做一個男人愛做的夢。他沒有過被愛的感覺,但卻有愛的感覺。可是,一旦走近了,面對面地坐在一起了,她就成了他的痛苦。方世初無法容忍這個姑娘總是凌駕於一切之上又總是對他頤指氣使的態度。憑什麼,她?
對他來說,薛城就是一座城市,而且是一座把他關在城門之外的城市。
夢城 第十五節(1)
方世初在他十一歲時縮手縮腳地走進了夢城一中。
校園太大了,大得這座學校本身就像是一座城市。儘管有父親的一隻大手牽著他,方世初仍然走得縮手縮腳。滿校園蹦蹦跳跳的半大孩子,全是城裡的,他這個鄉下小子,就像偷偷摸摸混進來的。事實上也是這樣,他能走進雲夢市這所最好的中學,全省的重點,不是考進來的,是方友松出了一大筆錢給他買的一個座位。如果憑真本事考,他相信自己是考得上的。可是他連考的資格也沒有。夢城一中只招城區學生,你先得有了非農業戶口,然後再轉進市區才能考。那時間戶籍管理極嚴,方友松雖說很有幾個錢了,也無法把老婆孩子的戶口弄到城裡來。連他自己也是這樣,每年給雲夢市不知道上了多少稅,造了多少房,建了多少條馬路,但他的身份仍舊只是一個農民。即便到了今天,他早已轉成了城市戶口,人們也還是習慣稱他為農民企業家。
方世初不知道父親對此是怎麼想的。方世初從自己走進這座城市的第一天就開始和這座城市奮戰。他記得自己剛在父親給自己買下的那個座位上坐下,就聽見一個小姑娘尖著嗓子叫他:“鄉巴佬!”一向膽小的方世初不知哪裡冒出來的一股勇氣,他把頭立刻扭了過去,用目光尋找到了那個剛才叫他的小姑娘,班長薛城。兩人的目光在半途就對撞了一下。薛城才不怕他呢,薛城還眸子亮亮地問他怎麼啦?他抓起桌上的墨水瓶就朝她桌上砸去,瓶子居然沒破,濺出來的墨水劈頭蓋臉地濺得她渾身都是了。薛城如施了定身法似的不動了,但墨水卻不只是濺在她一人身上,墨水濺得很多學生身上都有了。他們一擁而上,撲上來就揍方世初,薛城卻大喊了一聲:“都給我住手!”
他沒想到薛城那麼小一個丫頭,卻那麼有號召力,那些兇巴巴的男生果然都住了手。薛城在瞬間完成了角色轉換,成了他的保護者。但這卻讓方世初更加感到屈辱。這種保護本質上其實是更深刻的歧視。方世初在這裡度過了充滿屈辱和歧視的六年,在心理和性格的發育上,這也是他一生最重要的六年。城裡人太勢利,哪怕一個守門的破老頭,對他也從來沒有好臉色。每次走進這個校門,他都像個小偷,連別在胸口的那個耀眼的校徽,好像也是他偷來的。他穿的其實也是城裡孩子的衣服,但不知那個守門的老頭怎麼就能一眼看出他是鄉下人的種。他討厭這個校園,但又很少走出過校門,那種審視的目光他實在受不了。下課後,課外活動時,沒有城裡孩子願意跟他玩,他總是在一個角落裡待著。這滿校園活蹦亂跳的孩子中,他是一個怪物。有一句話深深地刺傷了他。一次,他穿著剛買的新衣服走進教室,跟他同桌的那小子竟然說,一個鄉巴佬,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還敢穿名牌!
這句話他一輩子也忘不了。
中國雖然沒有種族歧視,卻充滿了比種族歧視更廣泛更酷烈的各種歧視。方世初在澳大利亞生活了幾年才知道,黑人和別的什麼有色人種在國民待遇上和白種人並沒有多大的差別,而且黑人似乎還有一種翻身農奴把歌唱的優越感。他常常在街上看見成群的黑人吊兒郎當地操著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