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怎麼回事,我都稀裡糊塗了。”林嘉文繼續追問。
“我現在沒時間詳細解釋。請相信我,等這件事一結束我就跟你說清楚。”說完我就掛了電話。雖然這樣沒禮貌,但是我不得不這麼做。
我穿上外套,急忙走出屋子。此時八點,現在過去“Love”餐廳應該還來得及。事件的真相逐漸在我腦海中浮現,希望這次能有所發現。
上次在“Love”餐廳停車的時候,我就已經覺得奇怪了,明明只是一家規模不大的餐廳,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停車場?原來這裡很大一部分地盤是租借對面住宅區的地皮,也就是說,羅琳要是在此被綁架,她的車子就會一直停留在這裡了。同時讓我感到不解的是,在搜查羅琳遺物時,她的車鑰匙連同記事本一起不翼而飛,然而我們都忽略了這一重要線索。按理即使身上沒發現車鑰匙,那她家裡也應該有啊。看來事件內部要比我想象的複雜許多。
不管怎樣,我和老李從來都沒有思考過車子的事。顯然兇手不想讓我們知道車子的存在,因為他找不到車子,也證明車子裡有兇手想要的東西。兇手也可能已經開走了她的車,如果是這樣,接下來的工作就更加棘手。
我停好車,巡視了周圍。這時已經過了晚餐時間,停車場內計程車位的車輛已經所剩無幾,但是並沒有看見林嘉文形容的小轎車。我反反覆覆將整個停車場尋了個遍,也沒有看到自己想要找的車子,不禁想是不是自己弄錯了,還是車子已經被兇手開走了。這樣的話,豈不是所有證據都已經蕩然無存!
關於羅琳、陳龍以及蘇慧珍的死,我們已經找不到任何與案情相關的人了。除了江瀚,但是他已經成為替罪羊。真兇的計劃非常周密,讓所有證據都指向江瀚。但就我的個人推理,江瀚或許對兇手和整個事件一無所知,他只是這個計劃中的一個棋子。那他為什麼要逃走?是誰安排他逃走的嗎?
我又在停車場內繞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