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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爾等……(末一句系筆者杜撰)”楊秀清宣講了一番天父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權能,命令會眾同心同力去殺妖,不可懷疑主,不可心生動搖,要死命追隨洪秀全,信仰天父可得救,當然也沒忘記告知群眾,以後楊秀清為天父專用肉體,大家要追隨楊秀清等。《天情道理書》記其事說:“當其時真道兄弟姊妹多被妖人恐嚇,若非天父下凡教導作主,恐伊等心無定見,安得不忘卻真道,差入鬼呼乎!”群眾的迷信當然佔了很大成分,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楊秀清本人有雄才遠略,對形勢看得分明,對教眾心理把握得深刻,這才能假借天父,為教眾分析局勢,穩定軍心。楊秀清極有統率才幹,假借天父下凡樹立教中威信後,逐漸在教內強化集權管理,分派教眾各司其職,將拜上帝教管理得井井有條。

天父和天兄(3)

馮雲山被關在監獄,雖被告謀反,卻暫無性命之憂。當時清廷腐敗,各級官員都希望偷安旦夕,粉飾昇平,怕聞謀反案件。州縣官望風承旨,諱匿不報,已成慣例。是故小偷小摸,性命堪憂,謀反大罪,反高枕無妨。王作新迂腐秀才,以謀反告雲山,正觸上官大諱,馮雲山逃得性命,但仍被關在獄中。洪秀全欲上廣東求見耆善,希望耆善兌現其允許自由信教的諾言,釋放馮雲山。洪秀全的想法過於天真,不得要領,徒勞無功。楊秀清則要機靈得多,他組織救援馮雲山,以行賄為主。楊秀清下令燒炭的教徒每賣一百斤木炭就抽一部分炭稅上繳拜上帝教,叫做“科炭”,作為行賄營救馮雲山的專款。道光二十八年五月間,桂平知縣賈柱收受楊秀清鉅款,稱“馮雲山並無為匪不法情事”,派兩個差役押解回廣東花縣,交原籍地方官管束。馮雲山在路上發揮其口才,大講上帝次子的神蹟,兩個差役被深深吸引,於是跟著馮雲山到紫荊山入夥。

洪秀全、馮雲山回到基地,楊秀清已是拜上帝教事實上的領導,憑空多出個“爹”,洪秀全有苦說不出,如果否認楊秀清,拆穿其裝神弄鬼,就等於否認了拜上帝教先前的神性,連自己也給套進去了,他只得馬虎承認楊秀清這個二爹。洪秀全憑空給基督教的上帝添個二胎,楊秀清給洪秀全添個繼父,真是天理迴圈,一報還一報。所幸楊秀清此時並不以“天父”身份和洪秀全為難,反而處處維護洪秀全,兩人總算相安無事。楊秀清才雄似海,于軍略極擅長,有楊秀清協同馮雲山治教,拜上帝教如虎添翼。楊秀清有著馮雲山所缺乏的治軍鐵腕,他嚴格整訓拜上帝教的武裝,很快就在和團練的衝突中戰無不勝。

有了天父下凡,天兄自然會耐不住要來看望兄弟,於是楊秀清開始安排其妹夫蕭朝貴代言天兄。蕭朝貴是個極機靈的人,知道楊秀清代言天父已經惹得洪秀全老大不情願,此番代言天兄,自然要把洪秀全伺候舒服了。所以楊秀清天父下凡多為指導教徒鬥爭方略,分派任務,而蕭朝貴代言的天兄下凡,多數時候都是在配合洪秀全演雙簧,努力在教徒面前證明洪秀全的神性。現將天兄下凡的一段對白錄其下,活脫脫一幕趙本山《賣柺》:

洪:“天兄,我們天父身穿黑龍袍,小弟還記得也。但天父頭上所戴,小弟卻不記得矣。”

蕭:“爾升高天見過天父多少,爾就忘記乎?天父金須拖在腹,頭戴高邊帽,身穿黑龍袍,其坐裝兩手覆在膝。”

洪:“天兄,小弟在獅旺遇難時,見無數天使來救小弟。”

蕭:“那時不是差兵將救爾,恐爾難矣。”

洪:“有數婦人焉,是認乎?”

蕭:“其中有一是高天爾妻子也。”

天兄又諭洪秀全說:“洪秀全胞弟,星宿說及龍妖,爾還不覺乎?海龍就是妖魔頭,凡間所說閻羅妖正是他,東海龍妖也是他,總是他變身纏捉凡間人靈。爾當前升高天,同天兵天將戰逐這個四方頭紅眼睛妖魔頭就是他,爾今忘記乎?”

洪秀全說:“微天兄說明,小弟幾不覺矣。”

洪秀全對儒家痛恨到了極點,準備要焚燒經書,搗毀孔子聖像,欲假手楊秀清代言的天父下旨,楊秀清讀書不多,卻甚是敬重孔孟,不願經手為此毀滅文化的事情,將皮球踢給蕭朝貴,蕭朝貴遂以天兄身份宣佈滅孔,這段對白也頗經典,錄其下:

洪:“天兄,孔丘在天如何?”

蕭:“爾升高天時,孔丘被天父發令捆綁鞭打,他還在天父面前及朕面前跪得少麼?他從前下凡,教導人之書,雖亦有合真道,但差錯甚多,到太平時,一概要焚燒矣。孔丘亦是好人,今準他在天享福,永不准他下凡矣。”

洪:“觀音是好人否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