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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他領導人大常委會組織各方面力量,繼續抓緊民法、民事訴訟法、婚姻法、計劃生育法以及工廠法、勞動法、合同法、能源法、環境保護法等項法律的制定工作。他要求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要在自己的許可權範圍內制定各種必要的規章條例。一定要做到全國一切機關企事業單位都有法可依,有事可循,有制度可遵守。

從1979年2月至1982年12月,葉劍英共釋出14個委員長令,公佈了他主持五屆人大制定的14個法律。還公佈了一系列由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法律、條例和決議,要求全體公民認真執行,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同時親自處理上訪人員和信件,多次親自過問,要求有關部門徹底平反冤假錯案,不留尾巴,做到合理合法,使全黨滿意,人民放心。

用大力氣,加速軍隊和國防現代化建設,鞏固偉大長城

葉劍英作為共和國三軍統帥之一,心中始終裝著人民解放軍。粉碎“四人幫”後,他受中央委託,在新的歷史時期,極力強調要加強軍隊質量的建設,把我軍的軍政素質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為了肅清林彪、“四人幫”多年來干擾破壞軍隊所造成的影響和流毒,開創軍隊工作的新局面,葉劍英以大量精力,領導全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