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就是一件事不能無限制拖延而沒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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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節:有效落實責任的5個方法(4)
四小時覆命制並不是指四小時內完成任務,而是領導佈置一項工作時,下屬若不提出異議,就要按時完成,並在完成工作的四小時內給予領導答覆。若在執行工作的過程中遇到突發、意外事件,應在四小時內彙報;若在幹工作的過程中遇到困難,也應在四小時內向上級彙報,使領導及時調動人力、物力、財力,?助克服困難,使工作順利完成。
四小時覆命制是一種落實責任的有效管理方法,它不僅僅適用於企業,也適用於各級政府管理部門。四小時覆命制的應用,可以大大減輕領導的工作,而且還可以大大提高企業工作效率。我們知道,在沒有實行四小時覆命制管理模式的企業和單位,往往是領導佈置了一項工作,其實是佈置工作的領導在操心,而完成工作的結果常常有這樣幾種:領導天天問,天天操著心,則工作的完成情況相對會好些;領導不及時過問,則實際操作的人可能拖延工作甚至不去做這項工作,當領導什麼時候想起這件事時,他有一大堆理由去解釋?因。諸如這種事情,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普遍存在,而四小時覆命制可以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
透過四小時覆命制的內容,我們可以看到,他所強調的是領導佈置工作內容,而接受工作的同志必須提出這項工作的完成的具體時間和完成是否有困難。如果沒有困難,到時必須完成,並在完成工作的四小時內向領導彙報;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