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幹部調配、培訓、任免、獎懲、退休、退職以及人才引進、引智、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大、中專畢業生的吸收錄用等工作;管理、承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負責縣屬企業事業單位技術職稱改革和全縣幹部的統計工作 。所以人事局長是僅次於縣委組織部長的實權人物,他掌握著股級以下幹部的晉升、調級和考核,還有目前社會上五大畢業生、合同幹部的轉幹,是大小幹部都要巴結的官員,畢竟中國幹部們要高升,還須得一步一個臺階地爬階梯,象魏華那樣的特殊例子終歸是極少數極少數的。
而一個縣的幹部絕大多數是在政府部門任職,直接歸口縣委的還是少數,所以人事局長就是為政府用人把好的一道關口,而人事局長能否公正求實又是縣長甚為關切的。
提名人事局長的是原民政局副局長王連山,李學之一聽名字就在腦子裡浮現出一張乾瘦猥瑣的臉,一雙不大的眼睛精光四射,他是老民政了,按能力出任一個行局局長是足足有餘,可就是為人太挾私了。
九六年年初,黃縣東堤垸外堤劃為蓄洪區,堤外四十三戶居民不得已搬遷,民政局由王連山具體負責,其中有一戶人家是王連山家姑表親,為了給自家姑表親牟利,他利用事先得到的訊息慫恿親戚把佔地不到兩百平方米的平房改成三層樓房,但地基不穩形成了危房,姑表親戚一家都不敢居住,硬是把造價僅不到三萬的危樓謊報成八萬,為了更合法地騙取拆遷補助款,從而騙得五萬多元的國家拆遷補助,王連山分得兩萬餘元,事發后王連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停職反省,退還了全部款項。但僅僅不到一年又官復原職,這次居然還被列為人事局局長的第一提名,都不知道組織部是怎麼考察的,而象王連山這樣劣跡斑斑的人又怎麼能披著合法的外衣去考核其他幹部呢?!
李學之當即把王連山的卑劣事蹟列出,表示不同意組織部門的提議。易立宏連忙解釋道:“王連山同志曾經是犯過比較嚴重的錯誤,但在縣委的大力幫助下,已經徹底洗新革舊了嘛。這兩年來,王連山同志痛改前非,努力工作,在縣民政局取得了不少成績,而且他以前也是從人事局出去的幹部,很熟悉人事工作,該同志還是非常有工作能力的,我們的組織是允許幹部犯錯誤的,只要該了還是好同志嘛!而且在去年的考察中民意很好,所以才被提名為人事局局長的。”
李學之呵呵一笑說:“易書記,你說得也在理,可黃縣難道只有王連山同志一個人選了麼?其實不盡然吧,具我所知,人事局的常務副局長陳遠青就是一個很優秀的人選,該同志在人事局已經工作了二十年,可以說把全部的青春年華都奉獻給了人事工作,該同志一直是人事戰線上有突出表現的同志,九五年是出席全省人事幹部先進工作者,在市裡也是有口皆碑的好同志,他的先進事蹟想必在坐的書記們都清楚,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假文憑事件。要不是陳副局長辦事認真,工作責任心重,不就讓一些投機者鑽了空子?”
九六年十月,一名高校本科生投檔到了人事局,雖然大學生已經不再包分配工作,可用人單位也可以按實際需要接受大學生。其中有一名本科生的優異成績與優秀表現引起了當時局長孫林波的重視,那名學生不但是某審計學院的學生會副主席,還獲得了審計學學士學位,孫局長一時起了愛才之心,想那該生推薦到縣審計局工作,當時陳遠青聽了孫局長介紹,在審查該生檔案時,發現學士學位的證書鋼印上有絲瑕疵,便起了疑心,於是透過電話查詢,證實了該生學士學位是偽造的。
王端陽冷冷地說:“那陳遠青未必就象李縣長說的那樣好吧?在組織部的考核表上也不是那麼出眾嘛。既然王連山是組織部考核上的,我看就得按照考核情況來定,要不組織考核成可有可無的過場了!”
李學之針鋒相對地說:“組織部門的幹部考核確實是研究提拔調整幹部的重要依據,但如果一切按組織部門的考核情況來定,那縣委書記會議、縣委常委會不也就成了可有可無的過場了嗎?”
眼見得王端陽理屈詞窮,臉兒漲得通紅,張雲生不急不忙地發言了:“學之、老王,你們不要在題外話上僵起了,還是回到正題上來。其他幾位書記也發表點意見嘛。”
周洪笑著說:“要說王連山那人,是有點不大氣,但終究還是比較服組織管理,陳遠青也有不足之處,那就是太有主見,也是九六年的事,人事局在研究合同幹部轉幹時,他就公然違背原則給不合條件的人轉幹了嘛!人事局長一職得讓個謹小慎微的人來當,這樣組織才有駕馭力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