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劉,兇手這是向我們挑釁,你要沉著,案子一定會破的。”
等氣氛緩和一些,局長繼續說:“第二個問題是文中提到的於曠是第二個死者,那麼,兇手在此之前已經殺了一個人,從文中看第一個死者是女性,被噎死的。這第一個死者是誰呢?根據兇手的作案手法和時間推斷,第一個死者應該是在前幾天被害,死亡時間不會很長,所以,看看我們有沒有接到類似被噎死的案件,最好去查查最近五天內的死亡人員,各家醫院和殯儀館都去查查,有沒有噎死之類的女性。”
噎死!
“另外,兇手很可能要最近再次作案,從博文中的意思來看,兇手將要使用的殺人手段是斧頭,用斧頭將第四個目標劈死,我們要密切留意,派人查查。”
6月20日下午,我不是兇手
一個下午,劉天明不斷地接到各種的電話,媒體和相關部門的領導都詢問事情的真實性,有些人懷疑是媒體藉助某事的炒作,源源不斷的壓力湧過來。
劉天明知道自己面對的是一個極其高明的兇手,技術部門說兇手發的三篇殺人博文,每篇博文的上網時間只用了不到兩分鐘,兇手一定是事先寫好了博文存在儲存卡里,上網之後直接複製傳送到部落格,所以,所用的時間極短,然後,關機,這樣讓警方難以定位到。從這點上看,這個兇手就不簡單,肯定是預先想得很周全。
從博文來看,這兩件兇案就不是尋常的殺人犯罪,可能是一個變態的殺手,為了滿足自己的心理,向警方挑釁,可能沒有什麼常理的殺人動機,而且,一點線索也沒有。
劉天明做了一個決定,把現在審訊的幾個人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