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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滿心的貪慾,這和偷搶有什麼區別呢?都是不勞而獲,侵佔了別人的東西,只不過是法律無法懲罰這種行為而已,但是,這絕對是犯罪,是罪惡,罪惡就必須得到應有的懲罰。

把她噎死之後,我癱倒在地上,傻眼地發愣了一會,或許是殺人後的第一反應恐懼和緊張,粗聲地喘著氣。

其實,我已經不是第一次殺人,只是,很久沒有這麼直接地殺人,心理稍微緩過來之後,我感覺有種奇特的舒暢,就好像做了某種劇烈運動後,鬱悶的心情顯得格外的輕鬆,我起來站在窗戶邊,吹了一下晚風,呼吸了幾口清新的空氣,望了一下夜空,深思基本上恢復過來,回頭看看那個噎死的女人,心頭不由地唱起那首歌謠:“十個印地安小男孩,為了吃飯去奔走;噎死一個沒法救,十個只剩九。。。。”

第二篇殺人博文就是莫小依昨天看到的那篇,刑警隊隊長劉天明被兇手作為第九個死者,不過,前天晚上從酒吧出來,有一個細節博文中並沒有提到,這讓劉天明感到慶幸,或許兇手並沒有看見他做的那個事情。

第三篇殺人博文是在昨天晚上發的,傳送時間離第三個死者的死亡時間相差兩個個小時左右,也就是在死者被害之前,兇手把將要發生的寫成博文。

這篇博文除了兇手闡述死者的罪行和犯罪過程之外,就是模仿那首童謠:“八個印地安小男孩,德文城裡去獵奇;丟下一個命歸西,八個只剩七”。

內容是這樣:“在我寫這篇博文的時候,旁邊還擺著八個印第安小人,沒死一個人,我就會扔掉一個印第安小人,直到扔完所有的印第安小人,那麼,這個完美的計劃就完成了,我也將永生!

第三個死者的名字叫孫林父,他是一家大公司的老闆,也是一個包養二奶,不斷玩弄女人的畜生。男人如果是因為真的喜歡另一個女人去偷情還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一個男人不可能在一年的時間內喜歡好幾個女人,這隻能說明一點,這個男人在玩弄女人,藉著自己有幾個臭錢,用他那副臭皮囊壓在女人身上發洩,玩了一段時間,膩味了,就耍點,又換一個,這樣的男人應不應該去死呢?

大家是否還記得斯蒂芬•金的作品《傑羅德遊戲》,已經是很早以前的作品了,或許大家可能沒有看過,或者已經遺忘了,不過,沒有關係,很快大家都會知道,都會想起來,因為接下去的遊戲正是《傑羅德遊戲》,這個遊戲不僅懲罰了罪惡,而且還給許許多多想玩的人以警示,驅逐罪惡和骯髒。

現在的許多富商們包養自己的情婦完全就是性工具,他們當然不會單調地玩老式的*,有的喜好制服類,有的喜好虐待,像德國的某個官員現在還喜好納粹的心理來招妓滿足自己的慾望。

而我的第三個死者孫林父顯然是一個喜歡玩*花樣的人,喜新厭舊,不斷地換*夥伴,就好像把女人當成衣服一樣。所以,他又換了一件新的衣服,不過,以後再也沒有機會換了。

就在他和他的新情人正在玩著捆綁遊戲,把他的情人綁在床頭的時候,死神就已經降臨了。

可怕的斯蒂芬•金的《傑羅德遊戲》,男人在*中死去,女人*裸地綁在床頭,多麼完美的懲罰啊!也教訓了那些愚笨的女人!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神秘連環兇殺案(3)

這就是第三個死者,獵豔而死!我把打獵或者說獵奇改成了獵豔,這樣更有趣一些。

還有那首歌謠,唱起來吧。十個印地安小男孩,為了吃飯去奔走;噎死一個沒法救,十個只剩九。九個印地安小男孩,深夜不寐真睏乏;倒頭一睡睡死啦,九個只剩八。八個印地安小男孩,德文城裡去獵奇;丟下一個命歸西,八個只剩七。。。。”

專案組找來了一位學者把這三篇博文裡提到的推理小說講解一下,這對破案有很大的作用,因為兇手模仿小說作案,如果不知道這些小說的內容,就更加難以找到相關的線索。

什麼是《孤島奇案》?

著名的偵探推理小說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寫的,《孤島奇案》或者叫《無人生還》裡講述的是八個不相識的人接到邀請,來到一個孤島的別墅做客,別墅裡有一對管家夫婦,島上一共加起來是十個人,隨後,這十個人按照一首童謠叫“十個印第安小人”裡唱的那樣死掉,每死掉一個人,擺放在圓桌中央的印第安小瓷人就會少掉一個,最後,島上十個人全部死掉了,沒有一個人生還,所以,小說的名字又叫《無人生還》,根據現場證物和線索也沒有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