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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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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1875…1907),字璿卿,號競雄,別署鑑湖女俠,浙江山陰人。她自幼習文練武,憂國憂民。婚後隨官僚丈夫“混在北京”,終於不堪忍受“一地雞毛”,遂拋家棄夫,對丈夫說“離婚了就別再來找我”,隻身前往日本,革命的幹活。在日本,秋瑾身穿各種“奇裝異服”,穿梭於男性世界,如入無人之境。她有時真的穿著“貂裘”,但絕不像今天的“貂裘小蜜”一族們那樣,手裡抱個癩皮狗。她的手裡是真的拿著“寶刀”的,那寶刀今天存放在紹興的紀念館裡。後來大概貂裘真的換酒了,她就穿男式和服,穿學生制服,有時穿上馬褲馬靴,有時又打扮得像個浪人。她的穿衣風格不是為了譁眾取寵,而是與她的整個革命活動聯為一體的。她發起過“共愛會”、“十人會”,加入過“光復會”、“同盟會”,而且還是“洪門天地會”橫濱分舵的“白紙扇”,即大軍師。她的英武風采令當時在日本的魯迅等人都自慚形穢,百年後今天的億萬小男人如果不罵秋瑾是“瘋子”,是“變態”的話,真是連上吊都解不開褲腰帶的。

秋瑾回國後的革命壯舉和慷慨就義,是大多數好人壞人都知道的。這裡只說秋瑾的愛穿男裝,是代表了當時中國最覺醒的女性的時裝潮流的。男裝象徵著反抗傳統的女性地位,象徵著獨立、開明、改良、解放。秋瑾說,“算弓鞋三寸太無為,宜改革”,(《滿江紅》)她要“喚起大千姊妹,一聽五更鐘!”(《望海潮》)當時女性覺醒的標誌,就是爭取擁有與男性一樣的權利,所以穿著男裝,不僅意味著文化修養的先鋒、超前,而且顯示出一種一往無前的“性感”。這種亙古未有的嶄新性感,一方面使男性覺得格外鮮活、刺激,另一方面又使男性受到明顯的逼迫、壓抑,用魯迅的話說,是直要榨出他們“皮袍下面藏著的‘小’來”。(《一件小事》)在晚清民初,中國的知識青年最崇拜的兩個外國人是義大利的馬志尼和俄羅斯的蘇菲亞。有一首詩說:“嫁夫當嫁馬志尼,娶妻當娶蘇菲亞。”蘇菲亞是俄國民意黨的創始人之一,她在1881年指揮炸死了沙皇亞歷山大二世。晚清的《民報》第二期刊載了《虛無黨女傑蘇菲亞肖像》,從此,身穿便捷男裝就成為最激進最優秀女子的一大愛好。“女扮男裝的女子肯定不是等閒之輩”,已經成為當代人們的普遍意識。金庸小說中許多最傑出的女俠,都是喜歡男裝或是以男裝出場的,例如黃蓉、趙敏、阿朱、霍青桐、溫青青等。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服飾是綱常倫理制度的外化,“變服易制”是關係生死存亡的大事。女性有意識有規模地開始穿男人的衣服,只有在傳統社會走向崩潰之際才可能成為事實。秋瑾的“貂裘換酒”,換掉的是中國婦女幾千年的奴隸身份,換來的是一個嶄新的男女關係時代的發端。即使從最庸俗的實利角度出發,今天的男女也應該感謝秋瑾和她的同志們,因為中國女人從那時起,可以不穿裙子了。借用一句雪萊的名言說:“不穿裙子的時代來了,不穿褲子的時代還遠嗎?”

不過放眼全中國,一百年前,秋瑾式的時裝先鋒畢竟還是少數。大多數中國女子儘管嚮往著先鋒,但自己仍舊穿著傳統的遮風襖、掃地裙,再加上一雙馬蹄鞋。在時裝領域有一個規律,最時髦的服裝往往是由“壞”女人帶頭穿起來的。晚清最先穿著男裝的,除了革命女性之外,就要數“每下愈況”的妓女了。

在亞洲第一大都會的上海,妓女們得風氣之先。上海最早的青樓妓館大概在現今的虹橋機場一帶,後來發展到唐家弄、梅家弄、鴛鴦廳等處。作為國際大城市的色情工作者,服務物件當然不限於炎黃子孫。西洋鬼子、東洋鬼子、黑鬼子、紅鬼子,只要有硬通貨,就可以“天涯若比鄰”。外國鬼子還從自己家鄉帶來了一批“洋妓”,公開宣揚無恥的資本主義生活方式。外事工作需要加上強有力的國際競爭,迫使上海的妓女們放棄林黛玉情調,改向歐羅巴風格看齊。許多妓女用花巾包頭,穿著繡鞋花褲,盤發淨臉,皮白肉嫩,天足颯爽,步履矯健,一時成為上海灘一景。廣州由於開設了許多洋行,妓女的服飾也比較開放。大詩人袁枚的孫子袁翔甫,寫過一首《詠粵妓》:“輕綃帕首玉生香,共識儂家是五羊。聯袂拖鞋何處去,膚圓兩足白於霜。”放棄三寸金蓮,以天足為美,妓女也是先行者。由於不纏足,便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