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之後,在辰的幫助下收購了一家快要倒閉的酒店,自己經營,而我對法律的瞭解,也對之後我的事業幫助甚大,幾乎三被迫著學習著這些,很快才二十六歲的我就躋身於千萬富翁的行列,那一切現在想來還如同做夢般,順的教人不得不感嘆自己的運氣。
和他在一起是那樣的舒心和隨意,如同花與草,天生便是生活在一起,那般自然。從沒想過有那麼一天我們會分開,雖然也從沒提過什麼永遠在一起之類的話。
現在想想我似乎從沒問過關於辰的任何事,他的家人,他的朋友,他的事業,他的任何的想法,甚至也沒有說過我愛他,只是很自然的就在一起了,哪怕是他沒有任何徵兆的搬來和我一起住,我也只是很自然的就接受了。
辰從沒問過我是否愛他,記憶中,他的眼裡每天看到的都是利益二字,彷彿是一個權錢機器般,斯文俊俏的氣質下,掩蓋著對金錢的慾望,如若不是他對我無微不至的關心,偶爾也會生病,在我面前會放肆的笑會生氣,也會像個孩子般的無理取鬧,我,我什麼呢?會覺得他不像一個真實的人嗎?
他後來離開的兩個月的時間裡,他的東西沒有搬走一樣,還是如同原來一樣,只是久久沒有獨自睡寢的自己,夜裡開始不習慣身邊冷冰冰的了。
那個女人和我說,她是他的未婚妻,我不信,但又由不得我不信,喜帖都送來了。
辰那樣幸福的和我說:“寒,我要結婚了。”你不是才和我求過婚的嗎?你讓說點什麼,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