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何不勒兀格是不會落到如此田地的,因為他可是部族中最精細最小心的牧奴啊,一個以最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生活的人,至少不應該在白災即將過去,春日即將照耀草原的最後一刻凍僵!
在他放牧的三百八十二隻羊中,本來有十隻羊屬於他個人所有,那是他累年一點一滴積累的結果。
作為一個勤懇工作的單身牧奴,他沒有太多的空閒時間來為自己準備熱騰騰的酥油茶,積累更多的乾草,可他能用屬於自己的五隻羊換取一個小垛的乾草,外加一桶能在嚴冬中讓他身體變暖和的香噴噴的酥油,這樣,今年的冬季也將和過去沒有什麼區別,不能傷害到這個小心翼翼對待生活的牧奴。
可是,忽必烈的徵發打亂了這個一貫小心生活的牧奴的越冬計劃,蒙古聖城哈喇和林在更加偏北也更加寒冷的漠北腹地,數萬達官貴人和高貴的那顏武士們要越冬,不從事生產的他們過去總是從漢地劫掠百姓的財富,現在,馬蹄不能踏足長城以南半步,他們只好向自己的同胞伸手了。
徵發,對於塔塔爾部的牧奴們來說,是一個多麼可怕的詞兒!辛苦餵養的羊兒咩咩叫著被牽走了,打好的酥油裝上了勒勒車,就連乾草和幹牛糞,都在搜刮的內容之中!
何不勒兀格放牧的三百八十二隻羊,被牽走了二百五十隻,其中有七隻屬於他本人,可憐的牧奴只剩下了三隻羊,於是,本來可以平安渡過的冬天就變成了生存的掙扎。
乾草告罄,幹牛糞也早已燒完,一個小時以前,何不勒兀格的兩隻腳掌感覺到嚴寒的刺痛,他還不停的用兩隻腳互相搓著取暖,一個小時之後,他的腳踝以下部位都失去了知覺,那種麻麻癢癢的刺痛感覺不到了,但兩隻腳像消失了似的,這種可怕的感覺,讓他更加害怕。
我就要死了嗎?何不勒兀格睜大空洞的雙眼,詢問著長生天,長生天保持著緘默,不予任何答案。
“何不勒兀格,我的舅舅!”
我一定是快要回歸長生天的懷抱了,否則為什麼會聽到外甥乞裡古臺的聲音?他可是冬季到來之前就失蹤了,早已倒在了漫漫白災中呵!
何不勒兀格乾脆閉上了眼睛,靜靜等待著死亡的降臨。
偏生有這麼奇怪的事情,就在他閉上眼睛的同時,有一點一滴甘醇的美酒遞到了唇上,貪婪的舔舐著,感受到酒精辛辣的熱力,何不勒兀格更加清楚自己已經死掉了,否則,這味道全然不同於馬**酒,似乎是曾在部族長老宴會上聞到過味兒的漢地美酒,怎麼會出現在自己這個低賤牧奴的蒙古包中?
酒精是嚴寒最大的敵人,熱流在何不勒兀格的體內逐漸流動起來,他的神經慢慢恢復了知覺,他的肌肉也不再僵化,當他被抓住肩膀搖得睜開眼睛之後,外甥乞裡古臺鮮活的面容就出現在眼前。
“天吶,你還活著!”何不勒兀格的肩膀感受到外甥手心的溫度,他驚喜的叫喊起來:“感謝長生天,感謝偉大的長生天,讓你還活在世間!”
咦?何不勒兀格現在才吃驚的打量著外甥,年輕人的臉蛋變圓胖了,眼睛比以前更明亮了,身板也壯實了不少,更加叫老牧奴不理解的是,他身上穿著結實暖和的厚衣服,單從式樣上就能看出是價值不菲的漢貨,他穿著油光發亮的皮靴,雖然沾滿了雪地中的泥水,仍能看出漆黑的光澤,腰間還彆著一把刀鞘寒光閃閃的刀子!
那厚衣服,聽說是漢地的什麼鴨絨填充,嚴冬中也溫暖無比,那皮靴,釘著閃亮的黃銅釦子,看上去比蒙古式樣的牛皮靴子精緻多了,而外甥腰間掛著的鋼刀,更是價值不菲,據說鋒利無匹又堅固耐用,比那些契丹、党項鐵匠打造的大汗彎刀,可好太多啦。
“親愛的乞裡古臺呵,你是贏取了哪個部族的公主,還是搶掠了漢地來的商隊?”何不勒兀格驚喜的問道,然後不待回答就恍然大悟:“哦,明白了,全是漢地的好東西,你們成功的搶到了一筆豐厚的財富!”
原來,嚴酷的冬季降臨之前,忽必烈對塔塔爾部的搜刮,就讓大家明白了,苦熬下去無非是等死,於是一小部分勇敢的年輕人就把大部分食物和乾草、幹牛糞等過冬物資留給了家中老弱婦孺,跨上戰馬、背上大弓,奔向了南方漢地——生存還是毀滅的兩難,他們別無選擇,只好往漢軍的槍口下撞撞運氣,看有沒有機會撈到點什麼。
在離去之前,乞裡古臺和同伴們就聲稱要去劫掠漢地,可是天可汗的無敵,漢軍的威力早已在草原上盡人皆知,一直到嚴冬這些年輕人還沒有回來,部族中人都只道他們不是死在了白災中,就是倒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