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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議繼嗣,有持異之隙,又重忤傅太后指。由是傅氏在位者與硃博為表裡,共毀譖光。乙亥,策免光為庶人。以御史大夫硃博為丞相,封陽鄉侯;少府趙玄為御史大夫。臨延登受策,有大聲如鐘鳴,殿中郎吏陛者皆聞焉。上以問黃門侍郎蜀郡揚雄及李尋。尋對曰:“此《洪範》所謂鼓妖者也。師法,以為人君不聰,為眾所惑,空名得進,則有聲無形,不知所從生。其《傳》曰:”歲、月、日之中,則正卿受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有異,是為中焉。正卿,謂執政大臣也。宜退丞相、御史,以應天變。然雖不退,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揚雄亦以為:”鼓妖,聽失之象也。硃博為人強毅,多權謀,宜將不宜相,恐有兇惡亟疾之怒。“上不聽。

硃博既為丞相,上遂用其議,下詔曰:“定陶共皇之號,不宜複稱定陶。尊共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稱永信宮;共皇后曰帝太后,稱中安宮;為共皇立寢廟於京師,比宣帝父悼皇考制度。”於是四太后各置少府、太僕,秩皆中二千石。傅太后既尊後。尤驕,與太皇太后語,至謂之“嫗”。時丁、傅以一二年間暴興尤盛,為公卿列侯者甚眾。然帝不甚假以權勢,不如王氏在成帝世也。

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奏言:“前高昌侯宏,首建尊號之議,而為關內侯師丹所劾奏,免為庶人。時天下衰粗,委政于丹,丹不深惟褒廣尊號之義,而妄稱說,抑貶尊號,虧損孝道,不忠莫大焉!陛下仁聖,昭然定尊號,宏以忠孝復封高昌侯;丹惡逆暴著,雖蒙赦令,不宜有爵邑,請免為庶人。”奏可。又奏:“新都侯王莽前為大司馬,不廣尊尊之義,抑貶尊號,虧損孝道,當伏顯戮。幸蒙赦令,不宜有爵土,請免為庶人。”上曰:“以莽與太皇太后有屬,勿免,遣就國。”及平阿侯仁臧匿趙昭儀親屬,皆遣就國。

天下多冤王氏者。諫大夫楊宣上封事言:“孝成皇帝深惟宗廟之重,稱述陛下至德以承天序,聖策深遠,恩德至厚。惟念先帝之意,豈不欲以陛下自代,奉承東宮哉!太皇太后春秋七十,數更憂傷,敕令親屬引領以避丁、傅,行道之人為之隕涕,況於陛下!時登高遠望,獨不慚於延陵乎!”帝深感其言,復封成都侯商中子邑為成都侯。

硃博又奏言:“漢家故事,置部刺史,秩卑而賞厚,鹹勸功樂進。前罷刺史,更置州牧,秩真二千石,位次九卿;九卿缺,以高第補;其中材則苟自守而已。恐功效陵夷,奸軌不禁。臣請罷州牧,置刺史如故。”上從之。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詔歸葬定陶共皇之園,發陳留、濟陰近郡國五萬人穿復土。

初,成帝時,齊人甘忠可詐造《天官曆》、《包元太平經》十二卷,言漢家逢天地之大終,當更受命於天,以教渤海夏賀良等。中壘校尉劉向奏忠可假鬼神,罔上惑眾;下獄,治服;未斷,病死。賀良等復私以相教。上即位,司隸校尉解光、騎都尉李尋白賀良等,皆待詔黃門。數召見,陳說“漢歷中衰,當更受命。成帝不應天命,故絕嗣。今陛下久疾,變異屢數,天所以譴告人也。宜急改元易號,乃得延年益壽,皇子生,災異息矣。得道不得行,咎殃且無不有,洪水將出,災火且起,滌盪民人。”上久寢疾,冀其有益,遂從賀良等議,詔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為太初元年,號曰“陳聖劉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為度。

秋,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為初陵,勿徙郡國民。

上既改號月餘,寢疾自若。夏賀良等復欲妄變政事,大臣爭以為不可許。賀良等奏言:“大臣皆不知天命,宜退丞相、御史,以解光、李尋輔政。”上以其言無驗,八月,詔曰:“待詔賀良等建言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國家。朕通道不篤,過聽其言,冀為百姓獲福,卒無嘉應。夫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六月甲子詔書,非赦令,皆蠲除之。賀良等反道惑眾,奸態當窮竟。”皆下獄,伏誅。尋及解光減死一等,徙敦煌郡。

上以寢疾,盡復前世所嘗興諸神祠凡七百餘所,一歲三萬七千祠雲。

傅太后怨傅喜不已,使孔鄉侯晏風丞相硃博令奏免喜侯。博與御史大夫趙玄議之,玄言:“事已前決,得無不宜?”博曰:“已許孔鄉侯矣。匹夫相要,尚相得死,何況至尊!博唯有死耳!”玄即許可。博惡獨斥奏喜,以故大司空汜鄉侯何武前亦坐過免就國,事與喜相似,即並奏:“喜、武前在位,皆無益於治,雖已退免,爵土之封,非所當也。皆請免為庶人。”上知傅太后素嘗怨喜,疑博、玄承指,即召玄詣尚書問狀,玄辭服。有詔:“左將軍彭宣與中朝者雜問”,宣等奏劾“博、玄、晏皆不道,不敬,請召詣廷尉詔獄”。上減玄死罪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