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不再快樂了,那這愛情就是到頭可以結束了。
他並不認為愛情就是從一而終,認準了一個愛上後無論對方再做什麼,都會無限地包容,死也不回頭地維持下去。這種愛情,他承受不起。
或者會有人說,他這並不是真正的愛情。但愛情這種東西,從古至今,本來就沒有一個公認的、確切的答案。怎麼看愛情,只看各人的理解罷了。他理解的就是這樣,別人不能理解他也不強求,頂多大家就走不到一塊兒他找志同道合的罷了。可別人也不能把他們所理解與認為的愛情強加於他頭上,非要按著他們理解的愛情來走。
愛情應該是輕鬆的、快樂的、美好的、互相在一起開心的,如果愛得死去活來、痛苦不堪,那種這種愛情又還有什麼意思?難道非得苦逼地“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的那種才是真正的愛情嗎?好像沒有要死要活經受過生死考驗的,就不能叫愛情似的。
如果這樣的才叫愛情,那他只能說,自己真高攀不起。反正愛情對他來說,也不是必須的,更不是他人生中所唯一的追求。愛情對他來說,只是個調劑品。他所追求的,是快樂,是要活得瀟灑、活得痛快,而非是沉重與痛苦。
正如有一句話所言———生要能盡歡,死亦能無憾。
有些事,當斷則斷,該放下的就要放下。否則,只能是別人痛快,自己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