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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音不聽仍舊。若有故為,當降爵黜官。若仍舊俗,恐數世之後,伊洛之下,覆成被髮之人。朕嘗與李衝論此,衝言:‘四方之語,竟知誰是;帝者言之,即為正矣,何必改舊從新。’衝之此言,應合死罪。”乃謂衝曰:“卿實負社稷。”衝免冠陳謝。又責留京之官曰:“昨望見婦女之服,仍為夾領小袖,何為而違前詔?”禧對曰:“陛下聖過堯、舜,光化中原。舛違之罪,實合處刑。”孝文曰:“若朕言非,卿等當奮臂廷論,如何入則順旨,退有不從?昔舜語禹:‘汝無面從,退有後言。’卿等之謂乎!”

尋以禧長兼太尉公。后帝幸禧第,謂司空穆亮、僕射李衝曰:“元弟禧戚連皇極,且長兼太尉,以和飪鼎,朕恆恐君有空授之名,臣貽彼己之刺。今幸其宅,徒屈二賓,良以為愧。”帝篤於兄弟,以禧次長,禮遇優隆。然亦知其性貪,每加切誡,而終不改操。後加侍中,正太尉。

及帝崩,禧受遺輔政。雖為宰輔之首,而潛受賄賂。姬妾數十,意尚未已,猶欲遠有簡娉,以恣其情。宣武頗惡之。景明二年春,召禧等入光極殿,詔曰:“恪比纏尪疾,實憑諸父。今便親攝百揆。且還府司,當別處分。”尋詔進位太保,領太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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